工商社论》租税奖励须进一步对准台湾的关键挑战

台积电能成为台湾护国神山,政府历年来给予的租税奖励是一大助力。持续维系台湾半导体供应链的国际竞争优势地位,确实是重中之重,不过,其他产业转型力度的不足,将进一步扩大不同产业间的不平衡发展。图/本报资料照片

台积电能成为台湾护国神山,政府历年来给予的租税奖励是一大助力。特别是产创条例提供「高度创新」研发租税抵减,正符合台积电的研发投入。当前,台湾正面临诸多新兴挑战,再加上国内所得分配益发不均,透过租税手段集结更多业者聚焦到台湾的挑战,显然是个必须积极努力的方向。

相对于租税奖励,提供补助与辅导是政府常用以引导业者行为的政策作法,只是提供企业补助与辅导,需要事先编列预算。在现行预算制度下,对于所要引导业者的重点方向,经常会有一到两年的时间落差,且在预算额度限制下,通常能获得补助与辅导的业者数量相当有限。另外,补助所带动业者的投资大致仅在1到2倍间,相对于租税抵减引导业者投资可能落在4到10倍,所发挥的政策附加性相对有限。在这些差异下,补助与辅导无法在一定时间内大幅度带动业界转型,多仅能先选择形塑可能的指标性个案,借着业者间的相互标竿学习与竞争带动业者缓慢的转变。

盘点当前台湾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可归纳出几个重点议题:一、如何持续维系台湾在国际半导体供应链的领先地位;二、如何引导台湾所有的产业部门能掌握先进数位技术应用及顺应国际净零趋势,加速进行数位与净零双转型;三、如何把握当前台湾新创生态系中的产业聚落优势,扩大并加速新创产业的发展,以及吸引其他国家优秀人才来台等。

对前述第一个重点议题,政府已透过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亦即所谓台版晶片法案,对研发支出及研发密集度达一定规模业者,得就当年度投资于前瞻创新研究发展支出金额2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同时,对购置自行使用于先进制程之全新机器或设备达一定规模者,得于支出金额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

持续维系台湾半导体供应链的国际竞争优势地位,确实是重中之重,不过如果仅将重点聚焦在研发投入规模大的企业,或许也仅能引导资源到营运规模及资源需求超大的产业。这样的布局,不但可能出现当年促产条例所发生的「不公平」争议,同时对于其他广大产业业者的转型,欠缺了足够力度的引导作用,由于其他产业转型力度的不足,将会更进一步扩大不同产业间的不平衡发展。

观察过去产创条例所提供高度创新的研发租税抵减,本来申请的业者已经大多数是大型企业,在台版晶片法案开始实施后,中小型企业可以获得的研发租税抵减诱因,相形更为薄弱!

台版晶片法案,基本上是参考美国、欧洲及日本等国家地区的新兴政策。台湾政府也应该广泛地了解这些国家如何借着租税抵减作法,引导其产业进行数位转型及引导产业界挹注资源到新创生态系。

举例来说:日本推动数位转型,除了挹注资金到半导体供应链外,经济产业省借着定义数位转型程度(即DX认定制度),由「独立行政法人情报处理推进机构(IPA)」负责执行来申请数位转型程度业者的认证;然后,针对获得认证的企业,提供软体、机械装置等支出在当期营业税给予20%的租税抵减。在这样的制度下,在自评及认证阶段,已广泛吸引各产业的业者朝向数位转型规划与执行数位转型,其后续的具体相关投资,将可获得实质的租税奖励。

另外,美国及欧洲许多国家都了解到引导产业界资源到新创生态系的重要,对于如何借由租税抵减吸引新创投资,分别有不同的设计。例如:美国即提供长期(超过五年)持有新创股权投资者资本利得税的减免、对于投资于新创失败而造成的损失可作为所得税抵减,及提供投资新创的资本利得如持续再投资也可获得资本利得税的减免等;又如英国及葡萄牙,针对投资于政府认可的天使投资者或新创认证对象,则投资额可在所得税中获得抵减。

多年来,行政院各个部会在尝试规划应用租税奖励的政策工具时,经常会面临财政部税收损失的挑战。事实上,透过租税奖励方式,大量引导业者进行研发、投资及新创投资,潜在都相当有可能因为业者的创新研发转型、带动的新创产业发展,而进一步提升台湾产业竞争力而带来更丰厚的税收。当然这需要扎实的长期计量研究成果。即便台湾目前尚欠缺研发投资及新创可具体提升税收贡献数据参数,但借镜日本推动数位转型认证、英国与葡萄牙新创认证及美国鼓励对新创长期投资与减低投资风险的策略思维下,相信这些透过制度聚焦于特定议题的租税奖励作法,应可大大降低鼓励产业转型及投入于新创带来税损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