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好市多「踩到果皮」滑倒摔骨折 她暴怒求偿477万元
高雄市一名68岁姚姓女子2016年1月到好市多前镇店购物时,因地上有水滩及葡萄果皮没清干净,害她滑倒滑行了4公尺远重摔,造成她的右髋骨出现骨折情形,她事后告上法院求偿477万多元。高雄地院一审判好市多败诉,必须赔偿姚女20万元;高分院二审则改判赔32万元,全案仍可再上诉。
▲逛好市多踩到果皮滑倒摔骨折,女子愤怒求偿477万元。(好市多示意图/ET资料照)
根据判决书,姚女2016年1月3日去好市多前镇店购物,结果在走道上踩到水滩及葡萄果皮,导致她滑倒喷飞4公尺远重摔在地,右髋骨也因此骨折送医。她指控好市多明知卖场是公众出入频繁场所,本就应该要注意维护安全、地面干净,现在却因疏失造成她滑倒受伤,因此求偿医药费、精神慰抚金共477万多元。
好市多则表示,当时现场人多非常混乱,他们急忙要把姚女送医,因此不知道她为何跌倒,而姚女提出的赔偿金额实在过高,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姚女请求。对此,高雄地院一审,认为好市多确实有过失,但姚女要求的精神慰抚金过高,因此算上医药费等损失后,判决好市多要赔偿姚女20万元。
只是姚女认为一审赔偿金太低决定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二审法官认为,一审判处的精神慰抚金8万元确实过低,考量鉴识报告及目击者、当事人说法后,认为应该赔偿12万元较为恰当,因此改判好市多必须赔偿姚女32万元,全案仍可以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