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速路队长惹人厌!他国道「开69公里」惨吃罚单 内中外各线最低时速曝

民众中线行驶时速69公里「龟速」被罚怒提告,结果仍败诉吃罚单。(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国道开车超速要罚,其实龟速也会吃罚单。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日前就公布107年至今年10月间,慢速车占用车道经举发开罚的案件数量。其中有一件案例,驾驶在中线车道以时速69公里行驶,结果被员警举发开罚,尽管驾驶不满提出行政诉讼,但仍被法院以时速低于80公里,违规事实明确判决败诉。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处长李忠台表示,高速公路龟速车罚单依内侧车道、中线车道、外侧车道区分3种。内侧定义为超车专用道规定需以最高限速行驶;中线车道则不得低于80公里;外侧车道则以最低速限60公里为裁罚标准违者都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处罚3000到6000元。

▲高速公路内线、中线及外线都有规定的最低时速限制。(图/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

李忠台指出,依中山苗栗路段为例,该路段最高速限为100公里,所以驾驶行驶内侧车道的时速不得低于100公里,中线车道及外侧车道则是按照规定办理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举例,有一名轿车驾驶日前就以时速69公里行驶于国道中线车道而遭警方举发,对方认为行车时速低于80公里都要处罚,已经是「公权力使用过当」而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勘验违规影片后认为,驾驶在未塞车情况下行驶在中线,时速低于80公里违规事实明确,因此判决驾驶败诉。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107年至今年10月慢速车占用车道,计有118件,虽然被举发件数不多,但慢速车辆行驶内侧或中线车道易造成车辆壅塞,请驾驶人确实遵守车道行驶速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