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狂闪大灯提醒龟速车「竟吃罚单」 警:闪1下可以、2下不行
民众在高速公路上,最怕遇到龟速车在内侧车道,有人要超车时会闪大灯或按喇叭,提醒前车让道,但这样很可能害自己被检举恶意逼车,有民众因此吃上了三千元的罚单。国道警方提醒,如果要超车只能闪一下大灯或两短声喇叭,若超过这个次数,就可能构成恶意逼车,反吃上6千元至2万4千元的罚锾。
国道三队日前接获民众检举,他说当时行驶国一北上彰化路段内侧车道时,被后方来车连闪大灯,示意他让道通行,他起先不动。后面的车就逼近连闪10多次大灯,他这才变换车道,事后觉得自己被逼车,将行车影像提供给国道警方检举,
另外还有一辆大货车行驶在国道中线道,疑似因为车速太慢了,后方来车也是连闪大灯要他让道,他被闪得受不了,同样行车影像提供给警方检举,逼车驾驶因此吃上罚单。
国道三队交通组长赖协骏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01条第1项第3款「欲超越同一车道之前车时,须先按鸣喇叭二单响或变换灯光一次,但不得连续密集按鸣喇叭或变换灯光迫使前车允让。」如果前方车辆未避让,持续变换灯光逼车,就容易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1项第14款,可处罚3千元至6千元罚锾。
但如果前车无故不避让也会触法,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7条第5款「前行车闻后行车按鸣喇叭或见后行车显示超车灯光,如车前路况无障碍,无正当理由,不表示允让或靠边慢行。」依法处罚1200至2400元罚锾。
龟速车霸占内侧车道问题,已经困扰国道警方许久,虽然长期宣导,仍有民众不清楚内侧车道就是超车道,常常以为自己开很快,就占着内侧车道不放,这经常会惹恼后车用路人,就按住喇叭不放或狂闪大灯,但只要依照道交规定,超车时按鸣喇叭二单响或变换灯光一次,就不至于吃上罚单。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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