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线开77,大家森77」 国道龟速车被拦开单:不签可以吗?
台北市一名赖姓男子开车行驶在国道内线,时速仅77公里,被拦下开单,虽他选择拒签,但警方依旧可以开罚。警方说,当时赖男后方约有10到20辆的车辆。
国道公路警察局在脸书粉专上传当时的影片,写道「内线开77,大家森77」;员警当时拦下赖男跟他解释,「内侧车道是超车道,那你没有超车要走外侧,如果要走内侧是OK的,但要维持最高速限。」
▲赖男行驶在国道内侧仅77公里,影响到后面用路人的权利,被警方拦下开单。(图/翻摄国道公路警察局脸书粉专)
员警向赖男说,国道1号汐五高架道最高速限100公里,如果未行驶最高速限,应开到外侧车道,「我们刚测得你的行速大概77而已」。赖男听到后抓了抓头,「这么低喔?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员警说,时速77公里真的太慢,「而且你没发现你前面都没车,你后面一排车,你占用内侧车道,已经影响后面用路人的权益了」;赖男解释,「因为我才刚刚上交流道」。员警提醒,不可以一开始就切进内线,很危险。
▼赖男拒签罚单。(图/翻摄「国道公路警察局」脸书粉专)
员警当场开单,「麻烦你签名一下」;赖男问「不签可以吗」,得知可以后,马上说「对啊」。不过,即使驾驶人不签,警方依然可以开罚,可处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罚锾。
警方说,本案驾驶人一上匝道直接切内线,且以超慢速度行驶内侧车道,是相当危险的驾驶行为,依据《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汽车自交流道、服务区或休息站进入主线车道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号志指示行驶,并先利用右侧加速车道逐渐增加车速,判明交通情况确达安全距离,方得驶入主线车道。
警方表示,在高速公路行驶速率低于每小时80公里的较慢速小型车,应行驶于外侧车道,2016年,共取缔3439件慢速车占用车道,今年1到4月份间就取缔3384件;因慢速车往往会造成恶意逼车等违规,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建议无法保持最高速限行驶车辆,应行驶在外侧车道,避免造成车流回堵。
此外,警方呼吁驾驶人从交流道上国道主线时,应于加速车道加速,并先行驶于外线车道,如有超车需求再变换车道;另外,在不堵塞行车状况下,小型车可最高速限行驶于内侧车道行驶,如遇警执行测速,仅需依速限规定行驶,无需降速,以维护自身及用路人安全。
▼赖男面临3000到6000元的罚锾。(图/记者杨佩琪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