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球員歸化所需居留年限縮短為2年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国籍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放宽外国高级专业人才申请归化所需居留年限,从现行连续3年每年须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实,缩短为连续2年,立法院长韩国瑜在三读后敲槌宣布通过。记者余承翰/摄影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国籍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放宽外国高级专业人才申请归化所需居留年限,从现行连续3年每年须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实,缩短为连续2年,对于我国男篮寻找归化球员将有极大助益。

此外,为感谢殊勋外籍人士长期在台居留奉献,此次修正案增订有「殊勋」于我国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归化免征国籍许可证书规费1200元,同时配合民法成年年龄调降,将现行条文中的「归化人之之未婚未成年子女」修正为「归化人之未婚且未满18岁子女」得申请随同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