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情報告即問即答?黃國昌:無此事

宪法法庭10日进行国会改革法案的暂时处分言词辩论庭,民众党立委黄国昌(右)作为关系机关代表出席。(直播截图)

「国情报告『依序即时回答』,不是要总统赖清德每个立委问完就要回答,需要经过党团协商决定!」民众党立委黄国昌10日在宪法法庭中指出,立法院并未要求总统面对立委询问时马上回答;但总统府诉讼代理律师洪伟胜认为,国会改革修法要求递交国情报告,与行政院缴交施政报告一样,已违反权力分立。

「即时」不是马上答复

宪法法庭10日进行暂时处分的言词辩论庭,由大法官对声请机关(总统府、行政院、立法院民进党团与监察院)、关系机关(立法院)分别进行询答。大法官尤伯祥询问黄国昌,若总统以新规定违宪为由,不来立法院国情报告,立法院能否有所做为?是否会人事同意权进行抵制?

黄国昌回应说,立法院尚未邀请,不确定赖清德会以什么样理由拒绝,也不确定赖清德来国会国情报告会发生什么事。但他说,新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15条之4规定,总统面对立委的询问应「依序即时回答」,但如何「依序即时回答」需要经过党团协商决定,并非民进党对外宣传的「即问即答」。

「『即时』的概念在各类诉讼法都有!」黄国昌强调,最高法院判例都曾说过,「即时」的范围可以在两次言词辩论之间,「即时」本身是不确定法律概念,但具有弹性的解释空间。至于总统若不来国情报告,黄国昌坦言,立法院除了开记者会谴责以外,根本不能怎么样,「立法院相当的卑微」。

确有声请急迫性

黄国昌也强调,国会改革法三读通过至今,无论是听证调查权,还是反质询都没有发动,但总统府等机关却在尚未有发生窒碍难行或争议的状况就急着提释宪,因此认为相关声请并不合理。但洪伟胜质疑,《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已规定总统2月交报告书、3月进行国情报告,相关制度与行政院缴交施政报告一致,已违反权力分立。

行政院诉讼代理人李荃和也指出,以最新通过的《刑法》第141条之1「藐视国会罪」来看,并没有具体的程序设定,却要求公务员负担过大的危险责任,且我国并非美国与德国,分别是绝对的总统制与内阁制,相关法制观念不可混淆,且负担过大的危险责任也确实有急迫性,才会声请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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