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产官学合作 教人不知所措(夏学理)

蔡英文说,立法院于今年5月通过《产学创新条例》后,成大、阳明交大、台大、清大成立「半导体学院」陆续完成学院揭牌。然而《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却不利于产学合作。(陈育贤摄)

蔡英文总统于12月27日出席国立清华大学「半导体研究」学院揭牌仪式时强调,政府要让「产官学」更加紧密合作,以强化「下一代」的竞争力。蔡英文说,立法院于今年5月通过《产学创新条例》后,教育部就立即核定成大、阳明交大、台大、清大成立「半导体学院」,该四校也自10月起迄今,先后顺利完成学院揭牌。蔡英文特别说明,这四场揭牌仪式她都亲自出席,目的就是要表达国家透过「产学合作」,培养「下一代人才」的重视。

然而,11月12日,行政院苏贞昌院长才在立法院答询时,就清大校长贺陈弘等人恶遭立委范云抹红之事,不但厉声指控贺陈弘等清大高管「就是红」,而不是「被抹红」,且对立委郑正钤狮吼:「你扯清朝」、「吵死了」!回顾贺陈弘等人因校务基金之「自筹收入」来源,而被连番「抹红」,且莫名被要求下台等事件,岂与产学「合作互益」之本质初衷横遭劫难无涉?

其次,自2018年1月起,突发猛生之「卡管风暴」,时为台大校长当选人的管中闵,因独董等兼职争议硬是「被卡」了354天,而教育部也因「卡管」走了潘文忠、吴茂昆、叶俊荣等三任部长。事后,教育部迅雷颁布「管中闵条款」,修订《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严格要求各级公立学校教师,须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获核准」后,才可于校外兼职!未料,却又渐次滋生为校长等主管,借端箝制、干预、妨碍校内教师「社会参与」的恶法。若就「产学合作」之方针而言,其实,也仅形成了党同伐异的偏移后果!

以笔者服务之台师大规定为例,教师若申请兼职,每一学期均得具结声明「案内申请兼职职务均据实填报,且兼职无下列情形之一:与本职工作性质不相容;教师评鉴未符合本校标准;对本职工作有不良影响之虞;有损本校或教师形象之虞;有泄漏公务机密之虞;有营私舞弊之虞;有职务上不当利益输送之虞;有支用公款或不当利用本校公物之虞;有违反教育中立之虞;有危害教师安全或健康之虞。

其次,若兼职于「从事研究人员兼职与技术作价投资事业管理办法」定义之新创公司(含衍生新创企业),还得填报是否符合「研发成果运用利益冲突回避及资讯揭露管理要点」之相关规定;再者,就支领之「兼职费」,也得切结依循「军公教人员兼职费支给表」附则五之规定:「兼职费一律由兼职人员之本职机关(构)学校转发,不得由兼职机关(构)学校直接支给。但采电连存帐方式支付兼职费,并经兼职机关函知本职机关(构)学校者,不在此限」办理!

综此,上揭之以批斗为导向的「十大罪状」,是否极易于被用来无限上纲、打击异己?至于「研发利益」暨「兼职费」之强制透明化,无论究竟是否侵犯了人权暨个资隐私?事实确已让不少教师决定自打退堂鼓、主动回避「产学合作」,甚或干脆隐姓埋名,深潜于地底执行其「旁骛」或「庞务」!

试想,当年的北艺大三杰─林怀民、赖声川、朱宗庆,若是身为今朝处处受限的大学教授,如何能有「云门舞集」的更上层楼,以及「表演工作坊」、「朱宗庆打击乐团」的先后设立?而既然「今日的」蔡英文高声强调:政府要让「产官学」更加紧密合作,以强化下一代的竞争力,则专为「卡管」而增修的《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是否也该即刻顺势转为「兴利」的角度?以让教师们乐意为各个产业联手注入新动能,且无忧于在戮力促进「学用合一」后反遭恶斗、诬控、检举。

(作者为台湾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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