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经国先生如何突破我国的外交困境(戴瑞明)

经国七海文化园区(图:王铭义)

今年4月27日是我们敬爱的经国先生112岁冥诞,蒋经国基金会举办这次国际学术研讨会来纪念这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伟人,十分有意义。

谈到经国先生执政16年的外交逆境与挑战,我知道我的好友美国纽约大学熊玠教授已经写了一篇很有分量的英文学术论文,题目是「Diplomacy against Adversity: Foreign Relations under Chiang Ching-kuo」,而今天另两位与谈人林碧炤教授和包宗和教授也都是在我国外交领域有专精研究的著名学者,一定会有很精彩的报告,个人想从参与外交和国际宣传工作的实务经验,就亲身经历的所见、所闻、所知,提出报告,就教于各位专家、学者,请多多指教。

中华民国政府从1949年12月7日正式播迁到「台北」以来,在外交方面,我国最重要的两个重点,第一是维护我国政府在联合国的席位;第二是维护中华民国与美利坚合众国的外交关系,但不幸在1970年代先后出了问题,遭逢两次最大的外交挫折,在经国先生艰苦卓越的领导下度过。第一次是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我政府代表中国的席位,我国被视为「亚细亚的孤儿」;第二次是1978年12月15日美国总统卡特宣布次年元旦与中共建立外交关系,与我方断交,并于1979年4月通过维持美我双方人民非官方关系的《台湾关系法》,称我为「台湾当局」,置我国于「非国家地位」。

1971年我国退出联合国时,我是中华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的三等秘书,和钱董事长君复先生就在联合国大会现场。1978年卡特总统宣布美国与中共建交而与我方断交之时,个人当时担任行政院新闻局国际宣传处处长的职务,参与我政府「应变小组」幕僚工作。

经国先生为了突破中共外交孤立我方的困境,对内采取自由化、国际化的政策,对外采取了弹性务实的政策。

1、 常有人问我,1971年外交部周书楷部长为什么要主动宣布退出联合国?当天晚上钱董事长君复先生和我都在联合国大会现场。据我所知,并非先总统 蒋公决策有错,而是当年国际形势所迫,因为如果我们不在阿尔巴尼亚「排我纳匪」草案即将通过前自动退出,就会面临被「驱逐」出会的尴尬场面,遭到羞辱。其实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不为外界所知,只有先总统 蒋公和经国先生等少数高层政府首长知道,因为毛泽东早在1965年就已向印尼苏卡诺总统当面公开说:「如果联合国里有台湾代表,我们可以等一万年也不进去。」所以当美国为了继续维护我政府在联合国的席位,向联大提出「一个中国、两个席位」的「双重代表草案」时,蒋公的训令是我方驻外单位全力配合争取友邦支持「美案」,但我方会在大会投票时投下反对票,以表达我国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因为 蒋公知道,就算联大通过美国的「双重代表权草案」,中共也不会来参加联合国的会议,而根据毛泽东的指示要等到联大彻底「排除」我方后才会与会。当年,我方主动宣布退出联合国,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尊严。

从美国向联大提出「一国两席的双重代表权草案」来观察美国对华政策,显示美国想推动「两个中国」或「一个中国、两个政府」来解决它面临的问题,早有迹象可循。我记得很清楚,1969年8月上旬,美国国务卿罗吉斯就已在澳洲坎培拉参加「美澳纽联防组织」会议上放话说:「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是活生生的事实(Facts of Life)」,旨在争取澳纽对美国对中共采取妥协政策的支持。这是当年美国也接受中国是个「分裂国家」的现实,亦即在中国有「两个政府」同时并存。

2、 争取中美「新关系」为「政府间关系」:就个人所知,当年参与政府「应变小组」的学者专家强烈建议经国先生要求美方接受美我双方「新关系」,必须是次于「外交关系」的「政府关系」,主要目的是希望美政府在畀予中共以「法律上的承认」(De jure Recognition)的同时,继续畀予我中华民国政府以「事实上的承认」(De facto Recognition),而非仅是「民间关系」而已。

1978年12月29日经国先生接受建议在接见美国副国务卿克里斯多福时向他提出双方新关系的「五原则」,亦即:

1、 持续不断(Continuity)

2、 事实基础(Reality)

3、 安全保障(Security)

4、 妥订法律(Legality)

5、 政府关系(Governmentality)

经国先生特别强烈期望美我双方间维持「政府关系」。此可从稍后外交部次长钱君复先生约见美国驻华大使安克志的谈话以见。钱次长正式要求美政府同意我方在华府设立「中华民国联络办事处」,虽然由于中共坚决反对,最终未获美方同意,但至少使得美方并未否认我方驻美「办事处」(1994年继英国、日本等大国之后易名为驻美国「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具有「官方性质」。经国先生致力敦促美方尊重「在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旨在争取与「在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具有「平等地位」,用心良苦。

在经国先生1977年和1978年的日记中,他一再提到美方对我方内政、外交上的干涉、施压,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福祉,只好忍气吞声,默默地容忍下来。但他在日记中也说得很清楚,不管美国政府称呼我们是「台湾当局」也罢,或其他名称也罢,我们仍然是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产生的中华民国政府,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立场。

为了我国国际宣传着想,1971年我国退出联合国后,不再能在国际社会具有「中国唯一代表身分」;而在1979年美国与中共建交后又遭美国「去中华民国化」,在此国际困境下,我们不得不退而求其次,设法维护我们中华民国政府仍然是当年台、澎、金、马1750万人民的政府,致力争取他们的声音能被国际社会听到,而且必须与陆方具有「平等地位」,那就是我们尽量争取以「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所在地」的「台北」命名,以示与在「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地位平等。

-在多边国际组织方面:经国先生为了使得我国运动员能参加国际奥林匹克运动的竞赛,于1981年同意我国民间的奥委会与国际奥委会取得协议,使用「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奥林匹克委员会」为名。经国先生也在1986年批准我政府继续参加政府间的「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同意这个1966年我国参与创立的多边国际组织,易名为「中国台北」(Taipei, China),因为「台北」使我们间接地与「北京」取得了相对「平起平坐的地位」,而「中华」或「中国」也都可被视为是「中华民国」的简称,保留了各说各话的空间。

-在双边关系方面:我国驻无邦交国家具有大使馆功能的「办事处」或「代表处」也都争取冠名「台北」,以示这是中华民国政府的驻外单位。(按:从1972年4月15日我政府获英国政府同意将原名「自由中国中心」(Free Chinese Centre)改为「驻英国代表处」(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nited Kingdom)之后,日本、法、德、美等大国亦同意易名,惟须加「经济暨文化」字样,如「台北驻日本经济文化代表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Japan)。目前我驻无邦交国家之「代表处」,极大部分均已冠以「台北」。(作者为退休大使)

【此文为作者于蒋经国基金会举办的「纪念经国先生112岁冥诞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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