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寿川遭判12年! 黄国昌:一点也不令人意外
永丰金控违法超贷,台北地检署17日依金融控股公司法、证券交易法等罪,起诉永丰金前董座何寿川等19人,并建请法院对何寿川从重量处有期徒刑12年,并科罚金新台币3.6亿元。对此,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表示,何寿川被起诉求刑12年,一点也不令人意外。
黄国昌表示,何寿川把投资大众的前,当作自己私人的金库,更在违法放贷6000万美金后,还可以抽头2000万,因此被起诉一点也不令人意外。
黄国昌说,但令人意外的是,2014年的金检专案报告,明明就发现永丰金的问题了,当初的金管会为何没有查办?当初到底是谁在何包庇?现在的金管会,到目前为止,针对此事都没有进行政治调查,这件事还没结束,金管会还欠社会大众一个交代。
至于17日上午10点,2名永丰余的女职员,未受北检邀约采访,随着大批媒体记者一同进入北检4楼检察官办公室所在楼层,引发争议。黄国昌说,永丰集团的态度给社会大众的印象就是不够坦荡,用一个谎言在掩饰另一个谎言,甚至越滚越大;检调当初搜索的时候,还有人灭证的行为,这种冒充记者身份跟之前躲躲藏藏的风格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