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春市区违停罚900 男不服提讼辩鞋爆开属「紧急避难」法官不信
▲男子在恒春市区违停遭开罚,竟辩称鞋爆开属紧急避难。(图/翻摄Google Map)
江姓男子开车南下在恒春市区双黄线路段违规停车,遭警方开罚900元,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竟辩称「右鞋底爆开」,怕卡住煞车、油门才赶紧停车找店家买鞋,符合紧急避难,还说「不可能为900元破坏3000多元鞋子」。台中地院审结,认为江男空口无凭,也不符合紧急避难,判他败诉。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江姓男子今年2月26日开车载太太及2名友人南下到垦丁游玩,在屏东县恒春镇市区,将车停在慢车道上,车尾还跨到快车道,遭恒春分局建民派出所员警发现,依违规停车开罚900元。江男不服,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分。
江男辩称,当天开车途中,他右脚鞋底突然爆裂,因为会卡住油门和煞车踏板,他担心发生车祸,才会「紧急」将车停下,下车到商家询问是否有卖鞋。他还有开双闪灯,警告后方来车注意,太太等人都留在车上,结果警察不到1分钟就到场。他当下告知员警原因,也展示已爆裂的右鞋当证据,但仍遭开单。
他还说,警方虽出示现场画面,想证实他当时的鞋没有裂开,但从照片中可看出他当时站着爆裂右鞋底因为他身体重量压住,所以才看不出来,太太和2名友人都可以当人证。更何况,「有谁愿意为了区区9百元罚锾,故意破坏3000多元的NIKE运动鞋」。他车停不到3分钟,员警可以劝导、纠正做记录,可以不用开单,可见执法过当。
法官认为,江男违规事实明确,虽主张鞋底爆裂才紧急停车询问买鞋,但从现场照片确实没有爆裂情况。倘若江男的鞋确实有爆开,既能开车找寻卖鞋店家,可见并无紧急危难状态,最后判江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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