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事务所」来电警告洗钱案!她一切照做缴百万「公证资金」…更痛心
▲朱男等人假冒户政事务所人员、警官、特侦组主任等名义诈骗女子钱财。(示意图/pixabay)
「你的名字被人冒名申办委托书涉及洗钱案件了!」台北一名朱姓男子联手其他友人共同冒用政府机关、公务员名义诈欺取财及伪造公文书,连续骗走一名女子的新台币48万元及美金2万元。女子事后觉醒,发现自己被骗了连忙报警。士林地方法院依朱男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机关及公务员名义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1年2月,缓刑4年,可上诉。
朱男5月13日上午11时许起,假冒「户政事务所人员」、「中正分局警官」、「特侦组主任」等名义,接续拨打电话向女子佯称,「因遭人冒名申办委托书涉及洗钱案件,须申请资金公证,以证明资金合法性」等语,并于同日下午2时30分许,由共犯传真一张伪造的「台北地方法院公证资金」公文书,叫女子去超商领取,并依指示提领48万元放入信封袋,同日下午5时11分许,相约在北市北投区一巷口,女子不疑有他地将款项面交给「假公务员」。
翌日上午10时许,朱男再接续假冒「特侦组主任」,拨打电话向女子佯称「须将帐户所余款项交付公证」等说词,女子又信以为真,依指示提领美金2 万元放入信封袋后,5月14日上午11时30分许,再次相约在巷弄口,将钱面交出去。女子事后发觉自己被骗后即报警处理,经警调阅相关监视器画面循线追查,终将犯嫌逮捕归案。
法官念及朱男坦认犯行、知所悔悟,双方也达成和解,且女子也当庭表示,若朱男确实履行和解内容,给朱男缓刑没有意见,只要朱男经此教训,无再犯之虞就好。因此法官考量一切情状后,判朱男1年2月徒刑,缓刑4年。
►越想越不对劲!赚翻啦
【更多新闻】
►「我好像妓女」男学生未准时赴约…女家教怒告性侵逼摸鸟!求偿3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