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股东自救会「淋墨」讽黑衣大同 集结金管会抗议递交「陈情书」

华映自救会「淋墨」讽黑衣大同。(图/记者姚惠茹摄)

记者姚惠茹/新北报导

大同(2371)旗下面板厂华映的23万小股东组成自救会,今(29)日前往金管会抗议,并由华映股东自救会执行长金清递交陈情书证期局,忧心华映股东临时会将会透过假决议方式,恶意强行通过提案,贱卖公司资产,因此期盼主管机关严格把关,随后大同发出声明强调为不实指控,稍后将代子公司华映说明。

华映股东自救会今日集结金管会前,除了递交陈情书,并希望主管机关可以尽到监督把关的责任,并以4位小股东当场「淋墨」全身的方式,讽刺大同屡次利用黑衣人操作,要求华映重估杨梅厂与龙潭厂的资产鉴价,并且必须立即透明揭露,更吁请金管会阻止华映贱卖厂房

▲华映自救会递交陈情书给金管会。(图/记者姚惠茹摄)

金管会证期局副组长蔡媛萍代表接下陈情书后表示,目前已经指示证交所要密切注意华映处理公司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性,并有取得股份资产处理书,同时关注资产鉴价处理过程,强调主管机关一定会去注意交易对象及价格的合理性。

孙金清表示,华映2018年12月宣布破产,积欠员工近亿元工资,经工会告发,检方怀疑大同高层明知台湾华映投资中国华映科技承诺收益却隐匿重大讯息,未于财报揭露,涉及违反证交法财报不实罪,侵害广大股东权益部分也涉及特别背信罪,大同董事长郭文艳也被谕令500万元交保。

▲华映股东自救会执行长孙金清。(图/记者姚惠茹摄)

孙金清指出,母公司大同在2015到2017年间替华映提供背书保证,造成30亿元的巨大损失,金管会对此进行专案查核,认定大同「违规」,证期局更依违反证交法,对当时公司负责人蔚山开罚24万元,强调两人身为公司经营者却屡犯劣行恶例,实不宜再任公司经营管理职。

孙金清说明,大同6月23日竟代子公司华映在109年股东常会,擅以公司法第175条,针对108年度亏损拨补承认案、108年度营业报告书财务报表承认案等,两项重要决议事项作出假决议,并拟于7月31日召集第二次股东常会。

▲华映股东自救会集结金管会抗议递交「陈情书」。(图/记者姚惠茹摄)

孙金清补充,华映小股东忧心闹剧重演,已在20日先行前往立法院,向投保中心董事长邱钦庭陈情,主诉华映没有老实揭露财报,但担心7月31日华映股东临时会上很可能又会透过假决议方式,恶意强行通过提案,因此自救会希望主管机关能出面协助。

孙金清强调,华映土地资产在20~30年前购买,现今市价已涨数十到百倍,现值每坪16万以上,但6月30日的华映临时股东会上,竟无揭露106~108年财报,乃蓄意欺瞒股东,因此华映股东自救会要求,重估杨梅厂与龙潭厂的资产鉴价,必须立即透明揭露,并吁请金管会阻止华映贱卖厂房。

随后大同公司发出声明表示,大同与华映为两家独立公司,华映的相关营运由华映经营团队决策与执行,与林郭文艳董事长个人无涉,而大同一切营运皆依法依规办理所有业务,仅为华映股东之一,也相信华映团队皆系依法执行相关业务,该股东自救会所述掏空华映云云,为完全不实的指控,待华映说明后,大同将再代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