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奎博/美国移民局支持台独?别见影子就开枪

黄奎博/国立政治大学国际事务学院副院长、外交副教授

这两天,因为有新闻「发现」美国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局(USCIS)在申请说明的网页上特别加注,我国人民归化为美国公民时,只能在原国籍栏填写「台湾」,一时之间部分舆论导向美国在改变对台政策,逐渐承认台湾独立

我国有些民众因此感到振奋,认为是川普(Donald J. Trump)政府抗中共、拉台湾战略下的一小步。也有些人声称美国主张台湾就是台湾、台湾与中华民国无关,而且把「中华民国」四个字印在护照根本就是自我幻想的无谓做法。这些都是因为不清楚事情原委或者刻意操弄讯息的结果。

本文要指出的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归化申请表加注说明之事,至少在2015年就有了,而且大致符合美国内部的《台湾关系法》(Taiwan Relations Act)。此外,美国政府并没有因此说台湾就是台湾、台湾与中华民国无关;美国政府在法律上并没有承认台湾独立,但很遗憾的,也没有正视中华民国的存在。

▲USCIS政策手册第3章附注第3点。(图/翻摄自USCIS)

首先,关于归化申请表的加注说明,至少在2015年,亦即欧巴马(Barack H. Obama)政府时期,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便已经说明,「持有台湾护照的申请人可以在他们的N-400表格上登记国籍是台湾(台湾护照上显示「中华民国」)。申请人所收到的归化证书将会记载原国籍是台湾。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不会发出任何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中国台湾省』、『中华民国台湾省』…的证明文件」。

美国对我国政策与接触基本上依照1979年春天制定的「台湾关系法」为之,其中的第2条指出,「由于美国总统已终止美国和台湾统治当局(在1979年1月1日前美国承认其为中华民国)间的政府关系,美国国会认为有必要」制订该法。美国当时不仅在短短不到半天的时间内通知蒋经国政府将与我国断交,也没有承认台湾因此独立,反而用「台湾统治当局」(Taiwan Authorities)这种较不理想名词称呼继续存在且拥有独立国际法人格中华民国政府

不过,美国在与中共当局签署的「建交公报」中,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但从未承认后者对台湾主权的主张,而只是「认知」到中共当局主张「中国只有一个,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依据美国自己的「台湾关系法」,让我国人民在归化为美国公民时,以「台湾」为国籍选项。这样也勉强可以避免涉入台湾究竟属于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更敏感争议。(图/记者陈涵茵摄)

所以,合理的解释是,美国联邦政府依「建交公报」和「台湾关系法」,不能使用「中华民国」为国籍选项之一,又不能用「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指涉台澎(实际操作上也包括金马)地区人民的国籍,所以只好便宜行事,找出法律的灰色地带,依据美国自己的「台湾关系法」,让我国人民在归化为美国公民时,以「台湾」为国籍选项。这样也勉强可以避免涉入台湾究竟属于中华民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更敏感争议。

至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表格加注的做法表示美国政府支持台湾独立吗?看来不是这样。我们可以看看美国国务院的官方说法。

犹记2017年2月,时任美国国务院亚太代理助卿董云裳(Susan A. Thornton)在美国联邦参议院听证会中表示,美国「当然不承认台湾是独立国家」,也「不承认中华民国是与美国有官方关系的国家以及该国国旗」(don’t recognize the flag of the ROC as a country where we have official relations)。她并未昧于事实的指称中华民国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且我们甚至可以推论出,她其实间接表示中华民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在日常用法中,「中华民国」和「台湾」常可以互用,我们多数人在海外也会说「我来自台湾」。虽然如此,这并未等于台湾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名字叫中华民国的国家。中华民国虽然在国共内战中失去了大多数的领土,虽然目前仅有15个邦交国,但国家或国际法人的地位仍持续存在;台湾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而且是具有效法律管辖权的一部分。

我们都希望国家的主权地位受到广泛的承认与尊重,但此种希望不能立基于对事实的不明了或者误判,否则在当前现实的国际环境中,希望愈高,失望可能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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