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芯科技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 公平会罚20万

台湾汇芯科技从事多层次传销,却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为传销人,且没有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书面允许,并附于参加契约等,被公平会认定违反法规定进而裁罚新台币20万元。

公平会指出,台湾汇芯科技不但没有事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允许就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为传销商,也没有依法定计算方式办理传销商自订约日起算30日内解除或终止契约之退出退货。

公平会表示,台湾汇芯科技在104年8月报备从事多层次传销时,主要销售食品清洁用品美容保养品商品,但是,当公平会在108年6月派员进行业务检查时,发现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为传销商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