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防止社会悲剧的再发生 我们可以做得更多!

▲近期虐童事件一椿接着一椿,让人看了不舍,许多民众更希望政府能有所作为,防止再有虐童案件传出。(图/翻摄自爆料公社)

文/吴志勇

自108年1月9日起陆续传出儿虐新闻托婴中心虐童、辣椒哥家暴及台南虐童致死案,7日3件,震惊全国,让不少人心疼痛心落泪不已,深夜有数百名愤怒民众聚集事主所在地,要帮被害人讨公道,虽然理解乡民们义愤填膺的情绪,但陷入「私法正义」,或许一时快意恩仇,却没办法真正解决问题,还是要深入研究,找出应对之道,澈底解决问题的根源

1982年詹姆士.威尔逊及乔治·凯林共同提出「破窗理论(Broken Windows)」,此理论指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地继续存在,就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精确地形容失序犯罪之间的关系;在这理论提出之前,纽华克徒步巡逻实验结果,证实了失序行为与恐惧及犯罪行为间的因果关系;后来,乔治·凯林与凯萨琳·科尔斯(Catherine Coles)于1996年提出「修补破窗(Fixing Broken Windows)理论」为失序社会提供解决方法,认为:执法机关应识别、留意和控制高危险群;保护守法者,同时要鼓励居民参与社会治安、协调社区团体处理治安问题,这个理论深深影响现代社会刑事政策方向,那我们是否经得起这理论的检验呢?

我国2013年儿少受虐「通报案件」共3万4545件,2015年已增加到5万3860件,2017年更高达5万9912件,其中在67件的儿虐与疏忽案中(其中51人死亡),受害者高达9成是6岁以下学龄前孩子、高达8成1是3岁以下婴幼儿,近4成在1岁以下,近9成为「未就学且未托育」:行政院发现问题严重,于民国107年2月26日核定「强化社会安全网计划」(107-109年),整合社政教育卫政警政等跨部会合作,运作至今,尚未有相关数据显示其成效,但儿虐案件仍不时发生,成败尚未定论,但社会中苛责社工人员、警察人员的声浪却一波波袭来,坚守岗位的人员再一次士气的重击,问题都在那里,但缺人缺钱的问题从没解决,如何有效改善问题,实有缘木求鱼、望梅止渴的效果

但是除了缺人缺钱之外,个人想提供建言,抛砖引玉,或许想法不成熟,但尽一分心力。笔者发现在社会安全网下建置的「儿童少年保护及高风险家庭通报平台」有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通报」而「不示警」,且各单位资讯不流通,勤区警察亦不知所辖发生儿少保护案件,无从亦无法源依据查访、关怀;现今社政、教育、卫政与警政发现儿少保护对象时,第一时间建档通报后就没下文,除了全部丢给社工外,似乎也起不了作用,原本人力经费迥迫的社工人员也无能为力,只能让案件依序排队,在责任与案件累积的压力下,导致社工人员的流动率非常高;所以首先应改善「儿童少年保护及高风险家庭通报平台」的功能,例如医院发现有儿虐行为通报后,后续社工、所辖警勤区警察应立即获得警示通报,着手后续访视、关怀作为;亦或儿少保护对象就医时,医院比对资讯病患列儿少保护对象时,即应注意是否有儿虐或家暴表征,并登载该次就医纪录于平台上,社工或警察第一时间得知就医情形,即时排程访视;第一次社工访视未果,第二次由社工与警察联合访视再未得见,第三次即可持法院核发之令状强制进入保护,并课予义务人罚则;惟访视部分现行法并未赋予政府机关人员有任何强制介入的权力,如义务人推辞或避不见面,似乎无法可罚,纵然警察陪同社工到场,亦无可奈何,其中涉及到修法部分,后面一并讨论,但从赋予强制访视权到处罚义务人,最后到法院介入一连串的作为,应该能减少许多悲剧的再发生。

法制部分,如前述应于「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增订相关人员的强制访视权及法院令状核发规定外,亦应课予对义务人的处罚,从罚锾到剥夺或移转亲权至判刑,作为个案裁罚手段,并增订吹哨者奖励措施及保护制度。其次有关儿虐的刑责部分,应增订刑法第286条加重结果犯、身分犯及第295条对「未成年子女」遗弃之加重规定仍是迫切需要,惟笔者认为重刑化思考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有时义务人本身即是社会弱势,重刑判决只是将义务人推向社会的更边缘,并一再恶性循环,反而是及早发现、及早介入儿少保护及高风险家庭关怀,作为减少悲剧发生的手段来的更重要。

犯罪学理论仿之公卫流行病防疫预防方法提出「三级预防」理论,初级预防指「藉规划、设计与改善物理与社会环境因素,以减少犯罪之发生」;次级预防为「及早辨识潜在犯罪者,并在其从事非法活动之前予以干预,避免犯罪之发生」;三级预防为「真正犯罪者之处遇,使其不再犯罪」,透过三级预防策略,来达到预防犯罪之效果。国家在儿少保护的重点,应将重兵(人力物力)摆在初级预防,二级预防次之,最后才是三级预防,切勿本末倒置。

失序是造成民众恐惧的最大根源,亦会引起仿傚作用,而冷漠、自扫门前雪则会放大失序的破坏力;不良行为透过新闻放送、社群媒体传播,仿佛近在眼前,如家暴、儿虐、飙车、聚众斗殴与私法正义,一旦失控,要再恢复相同的秩序,则要花更大的力气;与其私法正义如此快意恩仇,不如多关心周遭的人事物,发现有儿虐、家暴迹象,拨通电话113或110,让有关机关来处理,改变的可能是许多人的命运。在数位科技的时代,多用网路,少用马路,将有限的人力物力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在不增加经费与人力的前提下,政府机关间资讯分享是迫切需要的,放弃本位主义,勿曲解个资法的规定,让资讯科技来帮忙做事,例如卫政机关怕病例资料外泄,可以使用区块链结合群体导向的鉴别加密法,让不同层级、单位的人能看到该看到的资讯,同时兼顾效能与保密;让家事法官拥有最高、最详尽的资料调阅权,减少公文往返时间,能在第一时间核发保护令状;争取废「调度司法警察条例」在争取检警关系正常化,回归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更重要的是释放被院检不合理占用的警察资源,投入社会上真正迫切需要的地方,如儿少保护及高风险家庭的保护与关怀。或许以上的主张,会遭警察同仁的抱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笔者个人认为,与其将有限的警力资源遭院检不当使用,还不如将警力资源投入儿少保护与高风险家庭的关怀,至少人民会尊重警察,做真正的「人民保姆」!

●作者吴志勇,为中央警察大学博士生。此文为读者投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