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被開單辱警「雞雞XX」無罪 法官:根據憲法判決判的

曾姓骑士骑改装机车被盘查,警察开单,曾辱骂警察「是在靠幺喔」、「在那边鸡鸡XX」,检方指控曾犯侮辱公务员罪;台北地院审理,引用刚出炉的宪法判决,认为曾没有影响员警执行公务,判曾无罪。可上诉。

检方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书指出,曾2023年4月24日凌晨骑重型机车上路,机车未装照后镜,且改装过排气管,台北市警万华分局华江派出所张姓警员发现后上前盘查,曾在警方开立违规告发单时,对员警辱骂「是在靠幺喔」、「在那边鸡鸡XX」,曾犯侮辱公务员罪。

法院审理,曾坦承对警察口出「是在靠幺喔」、「在那边鸡鸡XX」的话,辩称是一时生气才这样说,否认犯罪。

法官认为,上月24日出炉的宪法判决对侮辱公务员罪有解释,大法官认为,应限于对公务员当场侮辱行为是基于妨害公务的主观目的、且足以影响公务员执行公务,于此范围内,才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意旨无违。

判决书指出,依现场密录器显示,曾姓骑士是不满警察拦查的态度,且认为警察要他在警用小电脑签名时未将小电脑放置于容易签名处,才口出辱警。

法官认为,曾虽然出言不逊,但他是否构成对执行职务公务员以言词侮辱罪?能否认定是出于污蔑员警人格之意?仍属有疑;曾的言语并不足以影响警察执行公务,检察官的举证也不能证明曾犯罪,因此判曾无罪。

警察盘查示意图。本报记者/翻摄

宪法法庭。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