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电邮谎报「总统专机有炸弹!」 律师遭判拘役15天

律师电邮谎报总统专机炸弹。(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云林县一名蔡姓律师去年在家里上网寄电子邮件总统府声称法务部调查干员内线告诉我总统空中专机有炸弹,要我放话恐吓蔡英文陈建仁,要他们尸骨无存」等内容。而他被查出身分后,虽辩称是遭骇客入侵冒名发出邮件,但仍被台南高分院仍依违反民用航空法的散布不实讯息罪,判拘役15日。

据判决书提到,蔡男将不实讯息之电子邮件寄送至总统府公共事务室,散布危害飞航安全不实讯息,使得该单位承办人员接获讯息后,旋即通报负责总统专机安全事宜相关单位、机关查处,最后查出是他所为,并由警方将他传讯到案说明。

蔡男在法院审理及提起上诉时,矢口否认有违反民用航空法,辩称「我从未传送起诉书所载之电磁纪录至总统府,应是遭骇客入侵而冒名发出邮件」,同时警询应讯的人并非他本人,而是遭冒名顶替。

不过,法官勘验该封电子邮件、警方侦讯笔录录影画面,受询问之人与法庭上的蔡男确实为同一人,仅是胡子长短有差别而已,因此认定他说电子信箱遭骇客入侵而发出邮件及事后遭人冒名应讯等言语,仅是卸责之词。

判决书指出,蔡男辩护律师审理时表示,他犯案时应属精神耗弱,符合减刑,蔡父也提出儿子罹患慢性思觉失调症的诊断证明书,但蔡男反称自己精神正常,不愿接受精神鉴定。

最后,法官审酌蔡男身为高知识份子执业律师,不思谨言慎行,竟基于不确定之故意而散布危害飞航安全不实讯息,影响飞航安全作业程序维护,且为此启动总统专机维安调查等人力不容小觑,浪费社会资源,所为实不足取,但考量并未造成实际伤害,兼衡犯罪手段目的、犯罪后之态度及目前罹有慢性思觉失调症等一切情状,量处拘役15日,并谕知易科罚金,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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