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费手机保固 电信业恐违反保险法

保险副局长琼华。(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民众电信门市手机,常常听到服务人员问要不要每月加费做额外保固?但此举恐涉及违反保险法。保险局表示,目前已经请5大电信业者提供资料,会针对资料分析是否构成保险各别要件,若有符合要件恐违反保险法,将依法移送法办

电信业者为抢生意,对于购买手机消费者,有时会推出加费保固手机专案,每月只要缴100元不到的钱,就能无限次数的维修,或能用便宜的价钱新机。但除了消费争议不断,此举恐涉及违反保险法。

保险局副局长施琼华解释,根据保险法第1条,保险的定义为「当事人约定,一方交付保险费于他方,他方对于因不可预料或不可抗力之事故所致的损害,负担赔偿财物之行为」,目前已经请电信业者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会找学者帮忙,判断是否符合上述保险之要件。

施琼华也表示,若保险局判断有电信业者与民众的「契约」符合上述要件,电信业者恐违反保险法第136条「非保险业不得兼营保险业务」,涉及刑事责任,保险局会依法移送法办,交由司法机关做最后判断。若确定移送法办,保险局会会同NCC与消保处一并讨论停止5大电信业贩售类似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