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多余药上网卖 食药署:母汤哦!

家里一定会有用剩下的药,丢弃很可惜,能上网贩售、让药品利用吗?食药署「辟谣专区」特别表示,一来没有医事人员检核会有问题,二来这些用剩的药品也可能变质,恐买了花钱荷包伤身

食药署指出,目前法令规定,只有依「药事法」第27条、第34条规定核准登记的药商药局以及依照「成药及固有成方制剂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得兼营零售乙类成药之百货店杂货店餐旅服务商,才可以在网路零售「乙类成药」,其余的药品均不可在网路、邮购及电视购物等非实体店面通路贩售。

食药署说,另外,药品不是一般商品,使用前最好先询问医药专业人员,选择适合自己使用的药品,而且网路是虚拟空间,缺乏专业的医事人员评估检核,而剩余药品可能会随时间发生变质,加上每个人的病情体质均有异,转送亲友或转卖他人服用,可能会伤身又延误病情。

食药署提醒,身体不舒服时,最好尽快就医。若需要购买药品应急时,应在有药师执业的药局购买,并且主动提供自身资讯(例如:疾病史,过敏史等),才能安全用药。此外民众就医取得药品,应注意医嘱药袋标示使用药品,以避免废弃药品产生,也千万不可送人或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