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不敢声张...恶狼多次徘徊公园堵陌生女子 就地性侵4次

桃园市一名宋姓男子,见女子独自一人下班牵车借故攀谈性侵得逞,竟还食髓知味,被桃园地院强制性交队最,判处有期徒刑5年8月。(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林冠吟/桃园报导

桃园一名宋姓男子109年2月间,在芦竹区的公园看见1名女子独自一人牵机车,认为有机可趁,借故攀谈后竟指侵得逞,见女子不敢声张,后续更是食髓知味,多次到公园等女子下班,陆续指侵4次,直到一次路过民众见女子神情有异,在公园哭泣,报警处理才揭发宋男的恶行。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与强制猥亵等罪名,判处宋男有期徒刑5年8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桃园一名宋姓男子109年2月时,见被害女子晚间独自一人前往公园准备牵车回家,上前借故与其搭讪,并趁机摸胸,遭女子推拒,女子哭喊「不要摸」、「不要这样」,宋男仍是听而不闻,更进一步将手伸进她的下身指侵得逞。

随后,宋男见女子不敢反抗也不敢声张,更是食髓知味,多次在公园徘徊,等到女子下班出现后,再对袭胸指侵,女子反抗对宋男哭喊「不要摸」,宋男却对她回应「你不给我摸要给谁摸」,甚至强压住女子的机车龙头,不让她离开,其指侵得逞次数更高达4次。直到一次宋男又故技重施,女子无助哭泣,被路过路人察觉有异,报警处理后,这才揭发宋男的恶行。

员警询问宋男是否有对女子性侵的事实,宋男还一度否认犯行,强调他「哪有性侵」,直到警方向他说明「手指也算」,宋男才坦承,在第1次指侵后,发觉女子就算被欺负也不敢怎么样,所以才会多次在公园徘徊,等她下班。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害女子前后供述一致,且在证述期间多有哭泣、哽咽等情绪反应,而宋男却在审理时改口否认性侵,仅承认有摸女子胸部,与作笔录时的言词不一。但法官采信女子证述,依强制性交与强制猥亵,各判宋男有期徒刑3年2月与7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5年8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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