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強制設光電 3版本攻防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内政部国土署昨再度开会讨论「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具体措施,与会人士透露,会中首度触及讨论强制设光电的面积出现三种方案,除了国土署研拟的一千平方公尺,经济部能源署新提出的五百平方公尺的版本、环团版本为三百平方公尺,相关子法近期将预告,后续将搜集意见再作讨论。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正案去年三读通过并公布实施,其中新增建筑物新增、增建或改建达一定规模,原则上起造人应设置一定比率的太阳光电,至于何谓「一定规模以上」、「一定比率」等细节,由内政部、经济部共同订定子法。
根据两部会先前提出的方案,预计针对一千平方公尺(约三百坪)以上的新增改建物,每廿方公尺强制装设一kW(瓩)太阳能板,昨天会议也以此版本作为讨论基础。
与会人士透露,会议先讨论施作太阳能光电的相关工安问题,直到会议尾声才开始讨论加装太阳光电板的设置建筑面积标准,先前国土署都是以一千平方公尺为原则研拟草案进行讨论,但这次会议中出现态度松动的迹象。
据了解,能源署官员表示,先前有立法委员提到希望能在设置标准调降为五百平方公尺(约一五○坪),因此能源署将这个方案提出,希望能进行讨论;至于环团则提出若维持一千平方公尺以上的设置标准,未来将有百分之九十四以上新增、改建建筑物,将无需负担装设太阳光电义务,希望能下修到三百平方公尺。
地球公民基金会专员郑泰钧指出,居住型态的小宅化已是普遍现象。根据各大建案搜寻网站如五九一、信义房屋等,台北市近三年内的电梯大楼、华厦基地面积超过一千平方公尺的只有个位数,如果坚持使用这个标准,只会拖累迈向净零的脚步,且不应让乡下承担都市用电需求,农地种满光电,都市却都看不到太阳能板。
国土署组长高文婷则说,目前子法预告已进入行政程序,近期预告版本仍会以一千平方公尺版本,但预告期间会再持续搜集各界意见,若有需要下修也会进行讨论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