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翠护树志工遭送办 检方不起诉处分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新北板桥江翠国中护树志工潘翰声王钟铭,因阻市府迁树工程进行,遭警方依违返集游法移送,而新北地检署检察官则以两人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侦结。

▼江翠护树志工潘翰声和王钟铭被警建捕、移送,检察官依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处分。(记者孙曜樟摄)

全案起缘于新北市政府考量学生需要及当地长期停车位不足等问题,而决定在板桥区江翠国中内共构兴建温水游泳池地下停车场,因迁移用地上已有数十年历史的老榕树32株时,被爱树民众发现有5株遭施工单位过渡修剪,而引起附近爱树人士不满,进而展开一连串的护树行动潘翰疆并攀爬上老榕树居住,而其弟潘翰声与其他护树人士则在树下声援,准备和新北市政府做长期抗争

4月8日上午新北市府调派辖区海山分局大批警力,前往施工现场展开维持现场秩序部署,先由施工人员爬上树欲带潘翰疆下来,不过,在声援民众鼓噪(工人不是警察,工人不能捉人)下,只好先拆除护树人士绑在树上抗议布条后,无功而返。

随后,警方两次对声援群众举牌警告违反集会游行法,并通知消人员驾驶救护车、携带气垫等物到场待命,在请示检察官后,警方第3次举牌警告群众解散,但仍未收效,于是在11点警方展开强制趋散群众行动,并当场逮捕带头的潘翰声及王钟铭两人上车,在制造笔录后移送新北地检署

两人在检方侦讯时都否认犯行王男辩称他没有发起活动,当时他坐在侧门外对警察说,工人不是警察,没有权利捉人,警方举牌后就将他逮捕;潘男则表示,他当时不是在现场集会游行。

检方勘验现场搜证画面,认定经警方举牌警告后,两人并未指挥民众返回现场,且无积极证据显示集会是由两人发起,另外,当天现场抗议仍属和平,并无危害公共秩序。检方侦查后,认定罪嫌不足,予以王、潘2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