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启臣挺侯友宜:总统应尽速发布紧急命令 提高防疫调度量能
国民党主席江启臣18日于中常会前表示,认同新北市侯友宜建议发布紧急命令,希望中央必须就地方政府第一线执行防疫量能调度需求,是否需要突破现有法令限制。
江启臣说,执政党必须就地方政府执行防疫调度需求,突破现有法令限制,并且考量整体国际疫情发展快速,评估是否需要参采其他国经验进行超前部署。
此外也提醒目前政府所援引《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7条「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实施必要之应变处置或措施。」作为相关缩限国人人身自由的法源,已经引起朝野疑虑。
他指出,国民党团在法案审议过程中,也提出相关疑虑,可惜不为执政党接受。为了避免后续行政诉讼的争议,政府应该在法源依据上有更明确的说明,让资讯公开透明,是避免增加防疫行政成本的最佳良方。
他表示,中央考量上述两点发布紧急命令,以解决侵权疑虑,提高防疫工作调度量能,尽快回应人民的疑虑。
针对新冠肺炎境外移入个案急速上升,新北市长侯友宜上午8点召开临时应变会议。会议中,他表示不少民主国家都在关闭边境了,中央必须即刻采取「阻绝境外」之作为,若传染病防治法不足以因应,中央该发布紧急命令,限制第三级警告国家外国人入境。
防疫策略就是「阻绝于境外,管控于境内」,尤其台湾是个海岛国家,决战点在于阻绝境外。近日境外移入的个案急速上升,对国家造成很大的威胁,令他感到非常担忧,因此,建议中央即日起启动三项作为:
一、「限制入境」:30天内禁止第三级警告国家或区域的非本国人进入,如同纽、澳、加拿大、马来西亚及欧盟之政策。
二、「限制出境」:限制本国人非必要不可至第三级警告国家或区域的旅游。
三、「管控境内」:针对第三级警告地区回来的国人全面筛检、居家检疫。国外已经在锁国,我们应该有更积极的作为阻绝于境外,如果传染病防治法不足以因应,该发布紧急命令,就发布紧急命令。
紧急命令是我国宪法赋予总统职权的一种,依照《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遇有天然灾害、疠疫或国家财政经济上有重大变故,须为急速处分的时候,总统在立法院休会期间,经过行政院会议的决议,可以发布紧急命令,作必要的处置,以取得时效」。
但《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三项也规定,「紧急命令经行政院会议决议发布,为必要之处置,不受宪法第四十三条之限制。但须于发布命令后十日内提交立法院追认,如立法院不同意时,该紧急命令立即失效」。
▲江启臣主持中常会。(图/记者罗婉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