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读《劳基法》!七休一确定松绑 劳工恐连上12天班

▲立法院长苏嘉全主持院会。(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立法院临时会9日处理《劳动基准法》部分修文修正草案,展开「不断电」表决战,10日凌晨进入第36条颇具争议的放宽「七休一」条文,最终表决通过民进党团再修正动议版本,未来劳工两周内可有两天例假、两天休息日,休假天数不受影响,但休息日若劳工同意出勤,挪移例假后,等同最多可连上12天班

为处理《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朝野8日经历近10小时协商,最终未达成共识席间也没有针对攸关放宽「七休一」的条文进行讨论。对此,苏嘉全会后受访仅表示,因有人有意见,没特别有较一致的共识;国民党立委蒋万安则直批,协商过程国民党团从头坐到尾,对每特条文清楚论述,最终却跳过最关键的「七休一」,未经过任何讨论就结束协商,这点无法接受。

劳基法》9日下午则正式在院会进入逐条讨论、表决,并于10日凌晨经表决,以61人赞成、34人反对、4人弃权票数,二读通过民进党团再修正动议版本,放宽原「七休一」规定,除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例假,每二周内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应有四日,也规定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同意,且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行业,雇主得将例假于每七日之周期内调整之。

条文也指出,例假之调整,应经工会同意,若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同意后,始得为之。雇主雇用劳工人数在30人以上者,应报当地主管机关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