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20年消保篇/維權大案 兩中心出力多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和投资人保护中心成军以来,处理过不少大案。像喧腾一时的大同经营权争夺案,投保中心就对时任董事长林郭文艳提起裁判解任诉讼,并获法院判决胜诉确定,借此提醒,董监事应履行忠实及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
与投保中心主要负责有价证券及期货交易衍生的民事争议处理不同;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主要协调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服务业之间的交易纠纷,近期最知名的就是「防疫保单」争议,申诉案超过五万件,进入评议的案件,也逾8,800件。
时任评议中心总经理、中正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洪令家回忆,由于是百年难见的疫情,政府管控措施瞬息万变,评议中心尽可能保持弹性,让不少民众获得「隔离险」理赔。另外像是「停业损失险」,因评议中心协调 ,也让原本恐拿不到赔偿的商家,获得了部分补偿。
另一个透过评议中心协调成功的争议大案 ,则是学童自闭症失能的学保理赔问题。以往根据国际疾病分类定义,自闭症归类为精神疾病 ,因此保险公司多主张不符合保险的失能保障范围,不理赔自闭症学童,也让学保频生争议。
「有个个案状况特别严重,来到评议中心之后,医疗顾问的意见都认为,这是『脑部受损』引发的自闭症, 有中枢神经受损导致学习障碍、发展迟缓,因此我们突破过去见解判赔了」,洪令家说,学保理赔之后,商业保险也受影响,自闭症理赔争议案件因此暴增,引起主管机关重视 。
经金管会邀集业者、评议中心、专家、家属代表等开会讨论,达成共识,调整对自闭症患者「劳动能力判定」失能等级的认定,画出了明确的年龄界线,「 未满7岁 」 、「7岁至未满15岁」及「15岁以上」三大区间,做为理赔判定的时点依据。从此自闭症的保险理赔有了比较清晰的判断依据,保障了学童保户的权益,也让保险公司有所依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