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分离入法 银行董事兼任其他金融机构董事即解任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17日)召开记者会,宣布金金分离正式纳入银行法与金控法。金金分离部分,银行或金控董事担任其他金融机构董事可解任;银行及金控全体董事在13人以上者,专业的自然人董事至少要5人,预计2019年7月上路。
金管会将修正「银行负责人准则」及「金融控股公司负责人准则」。其中,法人担任银行或金控董事时,如该法人或「其关系人」同时担任其他金融机构的董事,被推定有利益冲突,依法即解任。上述关系人范围原则将参照银行法及金控法,有关同一法人的关系人规定,并小幅限缩,同一关系人范围包括董事长配偶与直系二亲等内。
在上述金金分离部分,并未特别排除公股。顾立雄表示,政府属适格的大股东,虽不须适用大股东适格性审查。但是政府或是政府指派的代表人,不能同时担任其他金融机构的经理人,例如:台湾金部分持有华南金股份,台湾金控就不能指派经理人到华南金当董事。
媒体也询问,台新金董事长的配偶彭雪芬,以进贤投资公司代表人担任新光金董事,这样是否符合金金分离?顾立雄表示,新规定2019年7月1日上路,若这样情况发生在上路之后,就不符合规定,彭雪芬担任新光金的董事要被解任。
此外,修法草案中,新增资产规模达1兆元以上的金控或银行,董事人数在5人以下者,专业董事由2人调整为3人;人数超过5人者,由每增加4人应再增加1人,调整为每增加3人应再增加1人。另银行及金控的专业董事应为自然人,并明定全体董事在13人以上者,专业的自然人董事得为5人。
但上述自然人董事规范,若是金控的子银行,及政府100%持有股份的台银、土银、输出入银行,就可以排除,专业董事不须为自然人。
顾立雄表示,自然人专业董事是制度的重大改变,需要给业者缓冲期间,也考量股东会多是6月召开,因此上述规范将于2019年7月1日施行。换言之,2019年7月1日后全面改选的董监事会,须适用上述规定。
▼各家金控或银行是否适用金金分离列表。(图/记者戴瑞瑶制表,资料来源为金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