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谁修数通法 学界要NCC说清楚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有意让《数位通讯传播法》修正后卷土重来。台湾艺术大学广播电视学系教授赖祥蔚指出,他看不出目前产业有此立法需求,NCC要说清楚、讲明白,「到底是为了谁的需求?」图为NCC主委陈耀祥。(季志翔摄)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有意让《数位通讯传播法》修正后卷土重来,引发学者质疑。台湾艺术大学广播电视学系教授赖祥蔚指出,他看不出目前产业有此立法需求,NCC要说清楚、讲明白,「到底是为了谁的需求?」慈济大学传播学系副教授傅维信指出,NCC此项作为让社会各界颇有疑虑,建议NCC该广纳各领域专家建言。
赖祥蔚指出,立法要从基本面来审视,政府立法要看产业有没有需求,目前在通讯传播领域产业最大的问题,不是在所谓的假新闻和假讯息,这些在《民法》和《刑法》上都有规范,台湾媒体产业最大的问题是面对Youtube和脸书等外来媒体的竞争,已经产生市场流失等严重冲击,NCC有必要对外界说清楚,目前立法目的为何,到底是为了谁的需求?
傅维信指出,目前看《数位通讯传播法》草案的主要精神之一在于,引进「利害关系人」(stakeholder)的「网路治理」」(Internet governance)。其中对于业者的责任、使用者隐私的保障、资安防护、产业研发等皆有所着墨。然而通观草案条文,仍多以主管机关「管理」的角度切入,业者或所谓的利害相关人的组织、自治,自律的建构仍嫌不足。
傅维信指出,草案的立意可谓良善,但还是可见旧媒体的思维。建议法案应落实利害相关人的自律精神,政府建立机制之后,宜由相关社群共同讨论与审议规范。
虽然NCC表示此次公听会并未有针对性,但是社会各界却颇有疑虑。他建议NCC应扩大召开公听会,广纳各领域专家建言;同时不必设下立法期限。如此才有机会为此跨领域、跨媒体、跨国界的数位资讯议题找到可能的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