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会计师查核财报准则 金管会强化3面向

金管会。(记者林资杰摄)

康友-KY涉嫌财报不实案使外界关注签证会计师查核责任,为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品质管制责任,提升会计师查核签证品质,金管会宣布修正「会计师办理公开发行公司财务报告查核签证核准准则部分条文,强化落实3大面向,将于近期发布。

金管会表示,先前已邀集会计师业者召开座谈会,对于提升审计品质的重要性、强化审计监理效能已达成共识。此次修正主要在于强化会计师工作经验及进修规定、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品质管制制度责任,以及落实会计师异动监理。

针对将申请办理签证公发公司财报业务的会计师,金管会将应具备工作经历自3年提高至5年,并限于执行或协助执行财报签证工作。考量签证会计师独立性、签证案件品质管制复核需求,将具备上开经历的人数提高至3人。

此外,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办理签证公发公司财报业务的会计师,金管会将近1年的进修时数,由至少应达20小时提高为40小时。同时,明订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品管制度,并将未订定或未有效执行品管制度,列为不核准申请办理公发公司财报查核签证业务事由

最后,配合实务运作及监理需要,金管会落实会计师异动监理,明定经核准办理公发公司财报查核签证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若新增会计师办理该业务,应向金管会申请核准,获准办理的会计师若退出事务所,事务所应于期限内向金管会申报、由金管会废止其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