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业内控查核范本更新 强化会计师查核效能

金管会为提升保险业内控制度查核效能,宣布近日已同意会基会所报新版「会计师办理保险业内控制度查核作业范例」,针对近期保险业裁罚案较多的「个资保护」及「股权利益冲突」等2项主要缺失,纳入会计师查核项目执行程序,回溯自今年元旦起适用。

金管会表示,保险法2001年增订内稽内控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保险业年度财报由会计师办理查核签证时,应委托该会计师办理内控制度查核。经寿险公会产险公会组成工作小组研商、委托会基会审查,于2003年公布保险业会计师内控查核报告范例。

由于上述范例发布迄今已逾17年,考量现行保险相关法令规范及审计准则公报已有大幅异动,且保险业业务经营日趋复杂,金管会去年初启动检讨会计师查核保险业内控制度范例,并援例由产、寿险公会完成范例草案后,委托会基会组成审查小组审查。

金管会指出,近日已同意会基会函报范例,并自会计师出具2021年内控查核报告时适用,会计师今年起执行内控查核应依本范例项目办理。此次更新范例提升保险业内稽自评功能、强化会计师查核有效性,并纳入各类控制作业处理程序,完备查核范围

金管会表示,新范本以金管会现行对内控制度的判断项目作为基本架构,参考相关法令规定,将内控制度有效性地判断参考项目逐项列示,以利保险业内部人员及会计师逐一进行评估及查核,以提升保险业内稽功能,并强化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地查核工作。

再者,新范本依保险业内稽内控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将应包括的控制作业处理程序均予纳入查核范围,并纳入金管会检查局金检报告的相关控制程序,及就保险业裁罚案较多的「个资保护」及「股权利益冲突」等2项主要检查缺失,纳入查核项目及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