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中资华为】陈樱琴/国安无灰色与红色供应链

华为。(图/CFP)

陈樱琴中原大学财经法律系副教授,曾担任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专攻经济法》、《公平交易法》及《政府采购法》等,深入观察台湾产业法制,强调「财经正义」的重要性。

国际社会近年强调「资安国安」,在这最高指导原则之下,重要大国如美日德法等,纷纷禁用中国华为、中兴等科技设备产品;台湾也跟进,除了政府重要研发机构(如工研院等)宣布禁用外,行政院24日宣布在1月底提出最新处理原则,禁令扩及政府公务资通讯产品,并不排除提出禁止的厂商名单。惟多年来两岸各种投资供应链盘根错节,此举会不会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工商协进会成员亦表达关切,担心到时台商在中国合法设厂的产品无法回销,一旦采购产业链中断,台湾产业经济发展亦受挫。

政府采购是国家资源配置、重要预算执行,政府购案禁止使用中国产品,在不同执政党都是最高执政指导原则,2008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明令「各机关招标文件应明订禁止提供大陆地区产制品」,2012年再三函令重申。但仍迭有偷渡情况,致有北一女中学生制服标志made in China;台湾烟酒公司采购云南啤酒花遭申诉案。

两岸产业供应链各阶段有不同发展,在台湾制造成本偏高阶段,生产基地外移至中国成为不归路,近偶有台商鲑鱼回流的曙光一现,但短期间似难转移所有的生产基地回台。

台湾产业另一强项代工,所谓原厂委托/设计制造(OEM/ODM),成功模式从高阶晶圆到各种产业,亦造就至今的产业荣光。至于产品或服务自创品牌,是要长期扎根经营,透过台湾厂商精准系统化管理,近年有反向操作案例,即进口中国零组件,在台组装贴牌,号称半成品组装 (Semi-knock Down;SKD)。最后这种产业分工模式,若干厂商也走出自己的路,例如自行车业的巨大、健康器材业的乔山健康、鞋业的达芙妮(香港上市)等。

就消费产品的产业链而言,技术门槛低,采购中国较低廉的零组件,应构不上国安资安疑虑,但仍应由「红色供应链」相关性一并思考。

厂商如采SKD模式,全部零组件从中国进口,贴台湾品牌在市面上贩售,一旦红色供应链断裂,波及所有的存货和产销控管,仍应未雨绸缪预作因应

另有值得注意者,若干大公司成立专为服务政府购案的中小企业,母公司资本动辄几十亿元,转投资成立资本额极小的公司,利用「共同供应契约」的优势,取得政府标案。在形式上财物或劳务的采购合约符合规定,确实「未使用中国产制品」,惟一旦断货所及,波及施政

《政府采购法》修正草案

相关议题,目前尚躺在立法院的《政府采购法》修正草案,2018年4月即有立委林俊宪等 19 人,对敏感性采购案增国安条款,建议增修正第17条第1项但书:但采购案属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公告「具敏感性或国安(含资安)疑虑之业务范畴」者,若参与投标之外国厂商属尚无在台投资设点纪录者,办理采购之机关须于审标前要求投标厂商提供负责人、董监事、经理人及股东或合伙人名册,并会同投审会书面审查

此一立法刍议,政策目标明确,管制手段合理,目的在把关具敏感性或国安/资安疑虑的政府购案,全民双手赞成。但如何执行,仍有待考验,过去经济部投审会在认定外资中资个案引起诸多争议,如何避免政府购案的「假外资、真中资」,未来如何建立「事前审查机制」,值得注意,一方面不宜让有心扎根的台湾厂商受红色供应链魔咒而扰,另一方面也要确保政府购案不因禁令而产生无预警中断,影响政府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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