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的思维方式(15)最低工资法只会带来失业?

供给与需求告诉我们,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会造成滞销和过 剩,但这并没有阻止大多数欧洲国家对劳动力市场实施管制, 从而导致了长达数十年之久的萧条水平的失业。

从历史上来看,几个世纪以来,政治当局通常只会设定最高工资水平,设定最低工资水平是近代才开始的。 然而,今天只有后者被广泛推广。

最低工资法规定低于政府规定的劳动力价格是违法的。

根据最基本的经济学原理,相对于由供需决定的自由市场价格,人为地提高价格会导致供给增多、需求减少。

因此,不管是农产品还是劳动力,人为地提高价格,最终只能导致过剩。

法律规定低于既定数额的工资是违法的,但这并不能确保工人的生产率就能值这个价格。

因此,这些工人可能无法得到雇用。政治上讨论最低工资法时,往往只提到工人从中获得的好处。

然而,不管法律如何规定,实际的最低工资总是零,因为许多工人在政府制定或上调最低工资时,最终得到的工资也是零。

他们进入劳动力市场时,要么失业,要么找不到工作。逻辑很浅显,来自世界各国的经验也证实了这一点。

农产品过剩时,政府可以收购;劳动力过剩时,政府却不能提供直接雇用。

因此,劳动力过剩就表现为失业,最低工资法下的失业率往往比自由市场上的失业率更高。

失业工人并不是因为没有能力或无事可做而过剩。

虽然达不到熟练工人或经验丰富工人的水平,失业工人中的大多数人完全有能力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

然而,由于人为设定的工资水平高于他们的生产力水平,他们被闲置了。

这不仅耽误了年轻人获得技能和经验的机会,也阻碍了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和收入提升。

全世界的年轻工人在低薪者中被不成比例地代表了,比如美国24岁以上的工人中只有大约3%的人拿最低工资。

虽然大多数现代工业社会都有最低工资法,但并不是所有社会都是如此。

瑞士就是一个例外,而且失业率一直非常低。

2003年,《经济学人》杂志的一则报道指出:“瑞士的失业率在2月份接近5年来的最高水平,达到3.5%。”瑞士工会一直试图推动最低工资法案,但瑞士内阁在2013年1月否决了这一提案,当时瑞士的失业率是3.1%。

新加坡同样没有最低工资法,失业率保持在2.1%。

1991年,当中国香港还处在英国殖民统治之下时,它也没有最低工资法,失业率低于2%。

美国在柯立芝执政期间——联邦最低工资法出台前的最后一届政府——年度失业率低至1.8%。

欧洲国家政府强制雇主参与退休金计划、支付健康福利等,虽然不是明确的最低工资标准,但也增加了劳动成本,产生了类似的经济效果。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欧洲雇主支付的强制性福利大幅增加,失业率也随之急剧上升。

在德国,这些福利占到每小时劳动成本的一半,而日本和美国的强制福利还不到每小时劳动成本的1/4。

欧盟国家生产工人的平均时薪比美国和日本高很多,失业率也更高。

加拿大的一些省份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占人均产出的比例比美国高,这些省份的失业率也比美国高很多,平均失业时间也更长,同时加拿大的就业创造速度远远落后于美国。

过去五年里,加拿大有三个省份的失业率超过10%,其中纽芬兰的失业率高达16.9%。

同一时期,美国50个州中没有一个州的平均失业率超过两位数。

政府官员最终认识到最低工资法与失业之间的关系,许多国家允许最低工资在通货膨胀中缩水,避免明确废止这些法律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因为大多数选民仍然认为这些法律对工人有利。

实际上,这些法律对能够继续留在工作岗位的工人有利,但代价是导致那些找不到工作的人失业。

工会也从最低工资法中受益,是这些法律的强有力支持者,即使工会成员的工资远高于最低工资水平。

生产大多数产品和服务时,可以选择使用较多劳动力和较少资金,也可以选择使用较少劳动力和较多的资金。

同样地,生产大多数产品也可以根据相对成本使用不同比例的非熟练劳动力和熟练劳动力。

有经验的工会工人会与那些年轻、缺少经验、缺乏技能并且工资接近最低工资水平的工人竞争工作。最低工资标准越高,非熟练工人越难找到工作。

2012年,有360万美国人的工资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其中超过一半是16到24岁的年轻人,他们中的62%从事兼职工作。

但政治上争论最低工资时,往往提到给一个四口之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实际上大部分领取最低工资的工人并没有这样的家庭。

美国一些城市已经通过了基本生活保障法,这本质上是地方最低工资法,标准比联邦最低工资高很多。

这些法律的影响与全国性最低工资法相同,即最贫穷的人最容易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