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卷书摘》美丽岛军法大审施明德的最后陈述

我这个恳求并不是出于对生命、个人荣誉的追求,而是基于对我所热爱的国家,这块土地和人民一份执着的爱。(示意图/shutterstock)

请求判我死刑! 我请求! 我请求!

一九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警备总部第一军事法庭

审:刚才吕秀莲的陈述倒是一篇文采并茂的好文章,我们会斟酌的。施明德,你呢?

施明德:「我刚才从座位上起来走到这里发言,感觉上似乎走过了比四十年还要漫长的路途,我在这里有一份遗书,但我不想在这里宣读了,我随后呈庭。

昨天晚上听到姚嘉文夫人说出来林义雄家发生悲剧,中午我退庭回去才有机会问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这种新情况下,使我做了一项很坚定的最后决定。

在整个审讯期间,审判长可以看到我到法庭来都一直面露笑容,毅然面对。

但是现在我却一点都笑不出来,而当我决定要说出以下这些话时,事实上我是要有比死更大的勇气。

我知道,从事件发生到我意外脱逃成功,我已经是国内外的知名人物。台湾的媒体竭尽所能攻击我,丑化我,诬蔑我,我已被形容为十恶不赦的江洋大盗。

我知道,要求治乱世用重典的声音,四处响起。根据我二十年来的经验,以及我这几天来的审理过程,我只希望传播媒介不要再把我此刻的用心再度扭曲。

我这个恳求并不是出于对生命、个人荣誉的追求,而是基于对我所热爱的国家,这块土地和人民一份执着的爱。美丽岛事件发生之后,我并没有想到在这个意外事件发生后,在我被逮捕而与外界隔离的阶段,外面世界竟有如此重大的变化。

今天中午,我才知道我的好友林义雄,家里竟然会遭到这样的惨祸,使我感到创痛深巨。基于个人热爱国家、土地、人民的心意,在诸位审判官的审理下,以及刚才我从座位上走到这里的感受,我要在此向我们的国家致敬,同时我也愿意向美丽岛事件受伤的同胞,及那些怨恨我,谩骂我,视我为十恶不赦的反对者致上我的歉意。请审判长代表接受我这份歉意。(他向庭上深深一鞠躬)

同时,除了向全国同胞表示歉意,我也深切的希望能够平息国人的怒火及报复的心理,如果大家也都是真心的热爱我们自己的国家,土地和人民,我希望同情我们,支持我们的所有朋友能够接受我的恳求,请收起你们的拳头,特别是我的妻子艾琳达和海外支持我们的人士,我请求你们把对我的爱护之心,转为对台湾的热爱,把爱好和平的意志转变成振动和谐的力量。」

(本文摘自《施明德的政治遗嘱:一个奉献者的最后剖白》/时报出版)

【内容简介】就台湾历史而言,「美丽岛事件军法大审」是一项「世纪大审」。

它不只在审判「美丽岛政团」的功过,也是审判台湾民族的苦难,更在审判国民党当权的良知和本质。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人们看我微笑自若,举止轻松,其实我的内心非常沉重和悲恸。我不是在担忧自己的死生,是哀伤为什么生长在这个美丽之岛的子民,必须一代又一代地吟哦着同样凄凉的悲歌?

每个时代都有奉献者。奉献者总是扮演着悲剧的角色。奉献者深知自己的旅程必是孤单、坎坷、凄惨和布满血泪的。奉献者总是不为他的时代所接受,反遭排斥、欺凌、羞辱、监禁和杀戮。但是,奉献者所爬过的羊肠小径,必会被后继者踩成康庄大道。奉献者的肉体也会腐朽,但是他的道德勇气和择善固执的奉献精神,必会增益人类文明,与世长存。奉献者不属于今天,但是他会活在明天!

我并不奢望在这个世俗的「法庭」中求得一项公正的判决,但是我毫不怀疑地深信:总有一天,历史法庭一定会还我公道!

本书完整收录长达六万字〈施明德的政治遗嘱〉!

〈施明德的政治遗嘱〉一文命运十分坎坷,因为立论的尖锐,先是被在野人士「扣押」了数年,好不容易1990年出版了,不到三个月又被当权者查禁!

〈施明德的政治遗嘱〉是1980年「美丽岛大审」时,施明德在「军事法庭」的答辩书。

以文学思维始,以政治主张终,施明德呈现了他之所以成为一个人权工作者的心路历程。

本书的完整出版,为历史保存一份真实的纪录,也为这纷乱的年代提供一条出路!

【作者简介】施明德

施明德生于1941年日本殖民统治时代。父亲施阔嘴是日本时代的汉医考试官,也是台湾南部非常有名的接骨师。施在家排行老四,大哥施明正是一位知名的画家、诗人、小说家。

就读高雄中学初中部时,下定决心报考军官学校,将来以武装革命推翻蒋介石独裁政权,结束台湾数百年来被外来殖民统治的命运。

1962年在小金门担任少尉炮兵观测官时被逮捕。大哥施明正与三哥施明雄也同时被捕。

在台湾白色恐怖时代是两度入狱的政治良心犯。一生总共被监禁25年半。

重要经历

1962 年「台湾独立联盟案」被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服刑15年出狱。

1980 年「美丽岛事件」再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解除戒严之后,施明德拒绝减刑,拒绝特赦,直到李登辉总统宣告美丽岛事件判决无效,1990年以无罪之身出狱。因此,所有美丽岛事件的受难者终于重新获得参政的权利。

1970年参与「泰源革命事件」,事败后被五烈士保护,未遭枪决成为火种。出狱后,继续为台湾的自由奋斗。

1978-1979年与黄信介等人组织党外总部及美丽岛杂志社,成就一个「没有党名的党」。

1979年美丽岛事件总指挥。

1980年美丽岛军法大审中,面对死刑审判宣示:「台湾应该独立,而且已经独立三十年,现在的名字叫中华民国」,提出「中华民国模式的台湾独立」;并指控国民党政府的「党禁、报禁、戒严令、万年国会」是反民主的四大害及「先抓人再找证据」的御用司法。

1994年民主进步党主席。任内提出「政治大联合,社会大和解」、「金马非军事区化」、「台湾已经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民进党执政,不必也不会宣布独立」、「台湾应该成为一个福利国家」。

2006年发动百万人民反贪腐运动要求陈水扁下台,担任红衫军总指挥,拒绝一切攻占总统府的主张及压力,让台湾成为迄今没有政变的国家。

著作

《增设中央第四国会刍议》(思考如何在现有体制下,突破台湾人不能参政的限制)1978

《施明德的政治遗嘱》(美丽岛军法大审最后答辩状)1980

《囚室之春》(散文,写于无限期绝食中)1988

《总指挥的告白》(回顾一生)2009

《常识:一个台湾人应该知道的事》2011

《施明德的政治遗嘱:一个奉献者的最后剖白》/时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