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违禁品赚70万 明阳中学教导管理员遭起诉
明阳中学4名爱健身的学生,与教导及管理员串谋,私运乳清蛋白粉(图中物)、香烟、色情刊物入内。(高雄地检署提供/袁庭尧高雄传真)
明阳中学教导及管理员私运乳清蛋白粉、香烟、色情刊物入内,藏放于红圈处,转交给4名男学生,不法获利近70万元。(高雄地检署提供/袁庭尧高雄传真)
法务部矫正署明阳中学黄姓教导员、林姓警卫队管理员涉嫌私运「乳清高蛋白粉、香烟、色情书刊」入校供4名男学生使用,图利近70万元。高雄地检署与廉政署联合调查侦破,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2人。
明阳中学为专收青少年犯的矫正单位,校方3月2日在黄男所保管的库房中查获未开封香烟36包、已分装香烟60支,及打火机、灭烟器3支,经政风室通报廉政署南调组,报请高雄地检署侦办。
检廉3月12日搜索票执行搜索,讯问相关被告与证人多达25人次,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黄男、林男2人获准。
黄男、林男两人为了讨好学生及管理学生秩序之便利,2017年起至今年2月止,多次代购香烟、乳清高蛋白粉、色情书刊及青春痘药膏等违禁品,并利用职务免受检查之便,携入至学校戒护区、藏匿于饮水机下方,交由4名男学生使用或转卖给其他青少年犯。
4名热爱健身的男学生取得物资后,再以高价转卖给其他青少年犯,据悉每支香烟可卖200元、每本色情刊物可卖千元、每罐乳清高蛋白粉可卖1900元,获利可观。
检廉查出,黄男前后共图利5万8700元,林男则图利62万1700元。侦查中2人均坦承犯行,经法院裁定各以15万元、1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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