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房东反悔不租了 律师教一招...让他不能租别人 

口头约定租赁契约就有效力。(图/记者林裕丰摄)

记者林裕丰/台北报导

口头约定租赁契约有效吗?台北市2个女学生看房后,和房东口头约定承租,没想到房东却反悔,把房子租给别人,女学生面临无房可住的窘境,难过抱怨「明明高中公民都学过,口头合议就有契约关系」,律师指出,这种情况可以「声请假处分」,让房东暂时不能把房子另外租给别人,确保自己的权益

女学生在脸书社团信义区三两事》po文,看好房子后,跟房东约定要承租,但后来房东反悔,「说他要租给别人,并告知我们当时的口头承诺不具任何效用,当下我们真的既生气傻眼,因为我们已经跟现在的房东说不续租,下任房客也找到了,等于是进退两难,两头空。」

▲女学生租屋却遇到房东反悔。(图/翻摄《信义区三两事》)

网友回复「好东西要用抢的,建议喜欢当下就去超商签约付订」「口头要约也成立,房东没有诚信」「口头上承诺也算时达成契约,如果妳去告他你会赢」不过原po无奈回答「可是我们目前没有时间跟她耗,就算赢了还是没房子住」。

其实租赁契约的成立不以书面为必要,只要双方谈妥就算合约成立。前特侦组检察官,现转任律师的张进丰指出,房客遇到这种状况可以声请「假处分」,让房东暂时不能出租给别人,这种叫做「定暂时状态的假处分」。

张进丰分析,「口头约定就有效力,至于后来房东无法履约,属于违约的问题,为保障权益,先租到的,可以声请假处分。」张进丰强调,这种情况法院有不少判例,房东不能用「没签约」来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