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局申报遗产税 上限调至3000万

报税示意图(图/吴静君摄)

财政部放宽遗产总额至3000万元,其继承案件可以跨局申报,财政部官员表示,搭配遗产税的税额试算等服务,更多申报遗产税继承者不用往返户籍地国税局,预估9成以上的遗产税申报案可以受惠,申报更为方便。

财政部自今年1月1日起,提供遗产总额3000万元以下、遗产种类单纯的案件,可以采税额试算服务,此类案件,只要经民众确认试算内容无误,线上登录或签章寄回国税局,即完成遗产税申报,根据统计,税额试算服务上线以来至5月底,民众申请该服务已近3万件,符合试算条件近2万件,占6成5以上。

搭配税额试算服务以及财政部对其的观察与检讨,近期放宽遗产税可以跨局申报门槛与条件。

遗产税可跨局申报是自2019年12月1日上路,原本规定的遗产总额在2500万元以下、被继承人遗产及扣除额项目单纯、符合一定条件,且检附证明文件齐全,就可以进行遗产税跨局申办服务,由代收国税局收件、核定及发证,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财政部修正《遗产税跨局临柜申办作业要点》,松绑跨局申报条件,包含遗产总额3000万元以下,且扩大财产内容,新增项目投资理财帐户、电子支付帐户、记名式储值卡、基金、信用合作社之社员股金、短期票券及保险;及金融机构未偿债务扣除额上限金额由500万元调高为700万元。

财政部也新增规定,适用税额试算服务的案件,经纳税义务人填妥国税局提供的确认申报书,得于遗产税申报期限届满前,跨局临柜递送回复确认时,假如继承人因增列遗产或扣除额等改采自行办理遗产税申报者,其列报资料与税额试算通知书所载内容相符部分,可以免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减轻民众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被继承人若死亡前2年内出售不动产,其土地公告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合计超过500万元,则不适用跨局申报,继承人要在这方面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