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台南工人误触「2.2万伏特」高压电!头皮爆裂昏迷抢救

台南安南工业二路一家钣金工厂工地,发生52岁萧姓工人疑误触2万2千伏特高压电,造成头部受创意识昏迷送永康奇美医院抢救。(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安南区工业二路一家钣金工厂工地,14日上午9时多惊传工人触电意外,52岁萧姓男工人疑误触2万2千伏特高压电,造成头部受创意识陷入昏迷,由消防局救护车送到永康奇美医院抢救,目前正在烧烫伤中心救治中,有生命危险。

台南市消防局119勤务中心14日上午9时22分许据报,安南区工业二路1处钣金工厂工地有工人触电之工安意外,消防局紧急出动土城分队救护车前往,救护人员到场发现有一名年约52岁萧姓男工人,疑误触2万2千伏特的高压电,造成头部约有10公分长的伤口,意识陷入昏迷,马上以救护车送永康奇美医院抢救中。奇美医院指出伤者触电后无意识送至医院急诊抢救,目前已收治烧烫伤中心,住院救治中。

消防局119并通报台南市警局劳动部劳工检查所、安南区长与南市府意外事故通报小组劳工局等由劳政单位。目前该工安事件肇事原因及相关责任正由警方会同劳政单位调查中。

针对安南区台南科技工业区工地感电灾害案,台南市劳工局已派员前往检查并令停工。劳工局指出,14日上午9时10分许,萧姓劳工等3名工人于台南市安南区工业二路厂房新建工程工地4楼电气室,从事22.8KV电线配线作业时发生感电工安意外,劳工局所属职安健康处接获通报立即派员实施检查,本职灾案发生初判原因系电弧灼伤,事业单位对于劳工从事装设、拆除或接近电路等之绝缘用防护装备时,未使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或使用活线器具、或其他类似器具等,后续如经调查确认事业单位确实违反职安法第6条第1项第3款未防止电、热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将依同法第43条规定裁处3至30万元罚锾,本案已依职安法第36条规定要求事业单位立即停工改善。

职灾案发生在台南市安南区工业二路厂房新建工程工地,萧姓劳工等3名工人于4楼电气室从事22.8KV电线配线作业,萧姓劳工为勘查布线线路情形打开电气箱,另名劳工听到「碰」一声后立即进电气室查看,发现萧姓劳工倒在打开的电气箱前,疑意识不清,厂房业主工安人员立即连络救护车送至永康奇美医院救护,右手腰部有明显灼伤,需住院进一步观察,后续将持续追踪,本局将依实际状况启动FAP机制。

劳工局局长王鑫基表示,从事厂房新建工程相关作业风险性较高,事业单位平日即应设置安全设备设施完成自主检查;从事装设、拆除或接近电路等之绝缘用防护装备时,应使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或使用活线用器具,以避免感电危害;进入工作场所作业前,管制人员落实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全面提升营造业劳工危害辨识能力,全面做好各项作业之安全卫生防护及工作管理,以防止职灾憾事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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