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新北纾困金1.7万人抢申请 「334人被退件」原因曝光!
▲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百业萧条,小摊贩生意严重受影响。(图/记者林敬旻摄)
截至6/8上午8点统计,新北市急难慰助申请量为17,404案,扩大急难纾困通过1,200件,未通过334件,未通过原因大多为跟中央补助金重复申请。
社会局表示,为使有限善款得到最佳利用,目前持续与中央卫生福利部、劳保局及本局社政系统比对是否通过中央扩大急难纾困、是否领有工会纾困或失业给付、是否具有福利身分、是否同户籍重复申请等资讯比对中。
此外,经发局纾困方案为市有不动产摊位、BOT及OT租金、权利金减收,均直接受惠予业者,不需额外申请。截至今日统计,招商案(BOT及OT)共计23件、公有市场摊商部份约有3100摊受惠。
新北纾困三大方案重点内容:
一、个人纾困补助
申请对象:1. 肩负家中经济重担者,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工作,导致全家生活陷入困境。2. 负家中经济重担者因疫情影响「造成工作歇业或停工」,但「未能领取相关补助」,导致全家生活陷入困境。
说明:1. 肩负家中经济重担者:收入负担家庭生活费1/3以上的人。2. 全家生活陷入困境:家庭总收入分配全家人口数,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低于「最低生活费」2.5倍(39,000元),全家人口之现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价证券、汽车及投资合计金额每人每年未超过20万元。
应附文件:1. 必要文件:急难慰助申请表、领款收据、金融帐户存封面影本、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若无,市府代为查调)。2. 一申请原因择一提供:无薪假证明、失业证明、部分工时而减少、收入相关证明。
1. 劳动部认定之非自愿离职劳工子女(就读私立大专校院者,但不含五专前3年之学生及研究生)就学费用补助,比照公教人员子女补助标准,另外核给差额补助金,最高1万1,800元。
三、产业补助金:
A.辖内公有场所相关业者(减免期间皆为5月15日至8月31日)
1. 促参厂商及设定地上权业者之营运权利金,最高减免35%。2. 市有不动产出租作营业使用者,租金减收50%。3. 公有市场摊商使用费则减收50%。以上租金、使用补偿金、权利金、市场使用费等规费与各项罚缓,缴纳期限一律展延3个月。
B.民间企业
1. 饭店、旅馆及其他营利事业已停用或缩小营业面积者之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业之场所:房屋税率由原3%降为2%娱乐税主动减征30%2. 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业之业者:停业期间停征娱乐税。各类车辆向监理机关办理停驶未使用之期间,牌照税可按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