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依法对3家投信追偿损失 复华、统一、群益均不回应
▲劳动基金弊案被告游迺文(图左)、唐楚烈(图右)。(资料合成照/记者刘昌松摄)
台北地检署今(8)日起诉劳动基金炒股案共12人,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表示,将依法向复华、统一及群益投信请求损害赔偿;另外,涉案的劳金局前国内投资组长游迺文记2大过免职。对此,复华投信及群益均表示不方便做任何回应;统一投信则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文件,还在了解情况中,不方便做任何回应。
劳金局表示,地检署起诉3家投信,将依委托投资契约,针对远百投资损失向复华、统一及群益投信请求损害赔偿;目前复华、统一及群益投信向劳金局所提存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分别为新台币1.3亿元、0.9亿元、0.5亿元,总计提存的履约保证金为2.7亿余元。
劳动基金对于国内委托帐户本即有提存履约保证金作法,对于涉案遭起诉的投信,依委托投资契约等相关规定,得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契约、请求连带损害赔偿等,并将限制涉案经理人及所属投信公司5年内不得参与劳金局委托招标案。
另外,对于游迺文疑涉不法案件,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表示,已记游迺文2大过并予以免职处分;局长蔡丰清也遭到劳动部撤职调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