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教唆亲友脸书上爆料女儿不孝 遭判刑4月

老翁教唆亲友网路上散布女儿不孝,今遭判刑。此为示意图,与当事人无关。(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竹施姓老翁,与二女儿间素有嫌隙,竟基于破坏女儿名声之意,教唆2名亲友在脸书以及新竹爆料公社网站,散布女儿不孝的言论。2名亲友均遭判刑定谳,检方追加起诉老翁,一审将老翁判刑6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5日改判老翁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

老翁在当地经营香铺店多年,颇有名气。但他与现年50岁的二女儿,因家庭事务而闹翻。老翁于2016年底,在2名亲友住处中,抱怨女儿不孝,还唆使2名亲友在脸书以及新竹爆料公社网站,散布女儿不孝的言论。包含「无情无义!这样还配做人」、「比畜生都不如的败类!」、「施家的一切事情本人了解甚深!都是因为车祸理赔金,才会发生这种事情,对待她爸爸说话的方式很像对待一个〈杀掉她全家一样的人仇人〉!施家子女非常不孝!」

女儿不满,一状告上法院。经过调查后,散布言论的2名亲友分别遭到判刑4月与3月定谳,检方持续追查,查出2人受到老翁唆使,因此对老翁追加起诉。一审法院认定老翁违反「加重诽谤罪」与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

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审理时,老翁坦承犯案,高院认定老翁仍犯这2罪,考量老翁不思循理性方式解决纠纷,教唆他人利用网路散布足以诽谤女儿名誉之事,并公开女儿之个人基本资料;而由于网际网路之发达,影响无远弗届,资讯一旦流转散播几乎毫无风险控制可能性,亦无从回复原状,而广大之网民会有如何之反应复难以预料,因此造成女儿名誉受损,心中痛苦甚钜,所为应予非难。但因2人乃父女关系,老翁犯后又坦承犯行,高院因此减刑,改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