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重建 李同荣盼公权力介入「先处理最危险的房子」

李同荣认为,老屋重建应该要先处理有立即性危险的房屋。(图/记者陈明仁摄)

记者陈佩仪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25日)天三读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房仲全联会荣誉理事长李同荣表示,老屋条例值得肯定,但需要全体住户同意这点,对有立即性危险的房子,没办法快速做出改善,他认为政府应该主动出击,先处理最危险的房屋,并让公权力介入,这样才真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速老屋重建,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明订经评估需拆除重建的30年以上老屋,可享1.3倍基准容积或1.15倍原建筑容积奖励;5年内申请者,重建期间免征地价税;重建后,地价税、房屋税减半征收2年,若未转移所有权,房屋税可再延长10年,最多以12年为限。

李同荣说,老屋条例值得肯定,就是需要全体住户同意这点,没办法对安全性比较低、耐震不足,「有急迫性、危险堪虑的房子」立即做出改善,但对民间比较大笔的老旧建筑,如大企业的老旧房舍来说,很好整合,因为所有权人只有一个。

「真正危险的房子不容易整合,还是会出问题。」李同荣说,现在屋龄30年以上的房子有380万户左右,其中有3~4成以上都不符合耐震标准,需要优先处理。

建议政府应该主动出击,将老屋分级分类,先处理最危险的房屋,而且公权力要介入,不管是不是全部同意,都要勒令重建,这样才真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达成全面防灾的都更。

▼房仲全联会荣誉理事长李同荣。(图/记者林信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