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豪/国家采购制度的崩坏 在公仆的脑袋

劳工车阵中穿梭,赶着上班、上工。(图/记者李玉梅摄)

文/李仁豪

机关采购评选项目,是为了选出最符合本案需求的厂商而设,不是为了选出具有社会责任的厂商而立,至为灼然。

劳动部为采购评选项目,自创『厂商企业社会责任指标』,无端把「为员工加薪」、「主动缩减工时实施周休二日」、「提供员工工作生活平衡措施」等,列为评选项目;而工程会竟无力察知予以制止,反而为之背书,实令人遗憾。

吾人绝对认同并全力支持厂商之企业社会责任,但具有社会责任的厂商确与最符合本案需求之投标厂商,并不相关,不容混淆;否则,类此不当连结之错误采购行为,各部会若真比照办理,试问:

一、财政部是否要增加评选之『老板及员工纳税金额指标』?

二、卫福部是否要增加评选之『老板及员工生育率或健康指标』?

三、国防部是否要增加评选之『老板及员工服役年数指标』?

四、外交部是否要增加评选之『外籍员工比例指标』或『员工外语能力指标』?

是以,工程会及劳动部上开行为之荒谬,由此足征

综上建议上开机关尽速撤销相关公文,以免自毁机关形象声誉,进而重创厂商投标意愿决标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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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仁豪, 律师建筑师品仁法律事务所,本文为读者投书,以上言论代表公司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