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豪/国家采购制度的崩坏 在公仆的脑袋
文/李仁豪
机关采购评选项目,是为了选出最符合本案需求的厂商而设,不是为了选出具有社会责任的厂商而立,至为灼然。
惟劳动部为采购评选项目,自创『厂商企业社会责任指标』,无端把「为员工加薪」、「主动缩减工时实施周休二日」、「提供员工工作与生活平衡措施」等,列为评选项目;而工程会竟无力察知予以制止,反而为之背书,实令人遗憾。
吾人绝对认同并全力支持厂商之企业社会责任,但具有社会责任的厂商确与最符合本案需求之投标厂商,并不相关,不容混淆;否则,类此不当连结之错误采购行为,各部会若真要比照办理,试问:
四、外交部是否要增加评选之『外籍员工比例指标』或『员工外语能力指标』?
是以,工程会及劳动部上开行为之荒谬,由此足征。
综上,建议上开机关尽速撤销相关公文,以免自毁机关形象及声誉,进而重创厂商投标意愿及决标公正性。
●作者李仁豪, 律师及建筑师,品仁法律事务所,本文为读者投书,以上言论不代表公司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