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侨委上限200人任期缩至2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下午初审通过侨务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条文修正草案,本会设置侨务委员90人至200人,任期2年,得连任一次,为无给职;与现行规定180人、任期3年,人数增加、任期缩短。

会议主席、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宣布全案完成初审,将交由朝野党团协商。

提案修法立委蔡适应会后受访表示,修正重点将侨务委员任期从3年改成2年,未来能与总统任期接近;其次,2年加上2年(得连任1次)总计4年,对侨务委员而言,体能或参与比较能够负荷,实务上,发现有些侨务委员6年任期,最后1、2年无法投入在侨务工作,因为侨胞本身还有自己的事业要处理。

他说,另一重点是侨务委员名额从现行90至180人,改成90至200人,因配合政府的南向政策等,许多需要新聘的侨务委员,与会的立委们也认同这项修法,现行侨务委员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须等新聘才会采取新策略,修法案扣掉协商期1个月,希望这个会期、5月底前完成修法。106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