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炸弹客、劫机犯、千面人不得任保全

委员会协商时,亲民党籍立委陈怡洁原本主张,将《刑法》公共危险罪章的所有犯罪都列入不得担任保全条件,由于现今所有公务大厦都有保全,孩童下课送回家亦直接到大楼楼下,保全与民众人身安全息息相关,盼借此提高素质。

不过,民进党立委李俊俋则主张,法律必须要有明确性,且直接立法规定哪些情况不得任保全,恐涉及工作权剥夺,有违宪疑虑,例如过去限制计程车执业也限制有前科不的担任,但最后释字584亦表明违宪。

会议召委、民进党立委赵天麟也说,以计程车修法为例,大法官认为可以限制执业条件,但不应无限上纲。最后,经协调,陈怡洁同意只列部分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