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电竞、运动经济业纳入运动产业

▲电竞正式成为运动产业。(资料照/记者姜国辉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电竞正式成为运动啦!立法院7日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电子竞技业、运动经纪业等正式纳入运动产业,另外为促进职业运动产业发展,各级政府公营事业得配合国家体育政策及运动产业发展计划进行投资,其股份比例不得超过50%。

三读通过条文明定,中央主管机关为培养支援运动员,得设置专户办理个人对运动员捐赠有关事宜;个人透过专户对中央主管机关认可的运动员捐赠,申报所得税时,可依相关规定作为列举扣除额

同时,除了要求未来政府应定期检讨国内运动产业现况调整发展策略,并将电竞纳入运产条例外,鉴于国内优秀选手旅外以及相关商业行为需求日益增加,然目前于相关运动产业中却尚无具公信力专业运动经纪人之相关证照,致使时有不肖经纪人借由谈判与生涯规划剥削选手权益情事发生,此次也新增「运动经纪业」的产业别。

院会也通过附带决议,为达到鼓励民众参与运动赛事目的,有关纳税义务人及与其合并报缴的配偶暨受扶养亲属,参与各型态运动竞赛的报名费用、欣赏各类运动赛事之票价消费及我国自制运动类商品之消费支出,每人每年于2万元额度内,得申报为综合所得税之扣除额,财政部应于今年所得税制改革方案中,并入研议检讨。

民进党立委黄国书表示,长期以来,台湾体育项目发展上都处于一个只有夺牌计划,没有体育政策的状态,这也造成了运动员的职涯就只能靠奥运拿金牌、退休当教练跟早早放弃这三条路。国民体育法、运产条例的修正,是立法院对于所有为台湾努力付出的运动员们的承诺;国民党立委李彦秀则说,今天电竞产业在朝野合作下跨出一大步,纳入运动产业,除了让电竞正名,更有利于电竞人才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