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打人遭骂「大陆妹」求偿9万 法官:非贬抑免赔
新竹一名嫁来台湾的四川籍黄姓女子不满遭到林姓女子辱骂「大陆妹、傻大姊」等语句,愤而向对方求偿9万元。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审理,认为「大陆妹」本身并没有贬损之意,由于黄女也曾公开爆打及辱骂林女的妹妹,因此林女骂对方「没文化」只是发表评论,判定驳回告诉。
判决书指出,黄女日前因故与林女在竹北市公所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却遭林女出言侮辱,「大陆妹没读书、没文化、傻大姊」,让大学毕业的她自认受辱,情感与自尊受到巨大打击,并且当时怀有身孕,更是心灵受创,整日都无法言语,最后还要接受心理咨商,才能获得缓解,愤而向林女提出9万元的精神、名誉赔偿。
法官审理认为,「大陆妹」一词专指中国大陆出来的年轻女子,虽可能带有轻藐的意思,但也有专指女子从大陆地区来台定居之意,就像在台湾社会也存有「本省人」与「外省人」的用语,仅是区分作用,难从字义上判定是否有贬损的意思。
法官也指出,现今台湾社会上对「台客」一词指打扮较为乡土的人,但也有人以自豪的口吻形容自己爱「台」,以身为「台客」为荣,相关字词的褒贬因人而异;至于「傻大姊」也有人用在民宿、戏剧,不能完全肯定是属于反义之词。
黄女曾因为健身器材的使用与林女妹妹发生纠纷,过程中不断拉扯头发、拖行身体等,造成对方多处受伤,她还出口辱骂,「你就是那个不要脸的人」等语,遭依伤害、公然侮辱罪判刑。法官认为,林女出言骂黄女「没读书、没文化」,应属对于可受公评之事发表言论,因此判定黄女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