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配打人遭骂「大陆妹」求偿9万 法官:非贬抑免赔

▲图为新竹地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

社会中心/新竹报导

新竹一名嫁来台湾四川籍黄姓女子不满遭到林姓女子辱骂「大陆妹、傻大姊」等语句,愤而向对方求偿9万元。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审理,认为「大陆妹」本身并没有贬损之意,由于黄女也曾公开爆打及辱骂林女妹妹,因此林女骂对方「没文化」只是发表评论,判定驳回告诉。

判决书指出,黄女日前因故与林女在竹北市公所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却遭林女出言侮辱,「大陆妹没读书、没文化、傻大姊」,让大学毕业的她自认受辱,情感与自尊受到巨大打击,并且当时怀有身孕,更是心灵受创,整日都无法言语,最后还要接受心理咨商,才能获得缓解,愤而向林女提出9万元的精神名誉赔偿。

法官审理认为,「大陆妹」一词专指中国大陆出来的年轻女子,虽可能带有轻藐的意思,但也有专指女子从大陆地区来台定居之意,就像在台湾社会也存有「本省人」与「外省人」的用语,仅是区分作用,难从字义上判定是否有贬损的意思。

法官也指出,现今台湾社会上对「台客」一词指打扮较为乡土的人,但也有人以自豪口吻形容自己爱「台」,以身为「台客」为荣,相关字词的褒贬因人而异;至于「傻大姊」也有人用在民宿戏剧,不能完全肯定是属于反义之词。

黄女曾因为健身器材的使用与林女妹妹发生纠纷过程中不断拉扯头发、拖行身体等,造成对方多处受伤,她还出口辱骂,「你就是那个不要脸的人」等语,遭依伤害、公然侮辱罪判刑。法官认为,林女出言骂黄女「没读书、没文化」,应属对于可受公评之事发表言论,因此判定黄女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