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擔任清算人 免限制出境
台北国税局表示,公司清算期间,如有限制负责人出境必要时,应以清算人为限制出境对象,不过如果清算人是由股东选任的律师或会计师,则不适用限制出境规定,借此保障专业人士能顺利执行清算业务。
台北国税局解释,个人或企业欠税金额达一定数量且符合条件时,主管机关有权限制其出境。然而在公司进入清算阶段时,根据《公司法》规定,清算人是公司法律及清算事务的法定代理人,负责处理所有相关事宜,因此,若清算人需对外处理事务并且涉及出境,相关的出境限制应适用于清算人,而非公司负责人。
财政部曾发布解释令,若清算人是由股东选任的专业律师或会计师,则不受出境限制影响,国税局官员解释,此安排有其考量,若限制这些专业人士出境,可能导致他们不愿接下清算人一职,进而影响清算进度,甚至造成不必要延误或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