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安佐11日回台!律师研判:恐巨额「交保」限制出境
艺人狄莺、孙鹏的儿子孙安佐3月时因发表危害校园的言论,甚至被找到子弹、枪枝零件等,前后遭关押长达249天,11月20日刑满获释后,将在12月11日全程上铐搭乘飞机抵台,落地后仍然需要接受中华民国法官审判,由刑事局国际科到场接押;律师刘为廷判断,孙安佐极高机率会以巨额保金交保,并限制其出境。
立勤国际法律事务所刘韦廷表示,根据刑法第7条「属人主义」,中华民国人民在国土外犯罪,而最轻本刑为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话,那么依法回国后仍然需要接受处罚,孙安佐在国外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仍有审判处罚的必要,但孙安佐另外触犯《恐吓公众罪》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则不在此列;而依照刑法第9条「外国裁判服刑之效力」,孙安佐在国外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已经确定了判决并执行完毕,若回国审判后刑罚高于美国之判决结果,那孙安佐仍需在台湾服完剩余差额的处罚。
刘韦廷还分析,由于这整个案件都是在美国讯问、审判,台湾的检察官没有相关物证,即使取得孙安佐在美国的口供也无法起诉,所以依照台美之间司法互助协议,美方应该会提供相关资料给美国移民官携带来台,再转交给台湾刑事局,方便我国后续对孙安佐的起诉及审判。
▼孙安佐11日将上铐搭机返国接受司法审判。(图/翻摄自宾州射击中心、翻摄自脸书)
基本上有确切证据,士林地检署检察官一定会起诉,因为本案并非可以缓起诉的案件,但是依目前社会瞩目状况,并考量孙安佐其父母身家,刘韦廷研判孙安佐会被裁定当庭交保,但会是一笔巨额「重保」,并至少限制孙安佐的出境,以确保后续开庭可以顺利进行;后续审判法界则认为,法官应该会认为孙安佐是「无心之过」,且在美国也已经被审判受罚,后续再次服刑机率并不高。
孙安佐在今年3月的时后在美国已非移民签证,却持有「大量军火」属于联邦重罪,在宾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在20日宣判期满获释,由于在国外犯下3年以上重罪我国的司法单位具有追诉权,他将搭乘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班机,从华盛顿起飞,并在旧金山转机,预定11日晚间7:50分抵达桃园机场,回国接受司法审判。
据了解,整个过程孙安佐他将由2名美国移民官陪同,全程将会上手铐,脚镣则不一定,这是他最后一次站在美国的领土,离开后永远不得再入境,抵达后将由台湾刑事局国际科、侦四大队第一队人员接押,宣读权益后继续控制孙安佐的自由,并带往台北市士林地检署开庭。
▼法界认为孙安佐后续再服刑机率不高。(图/翻摄自宾州射击中心、翻摄自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