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袭警罪」独立成罪可加重处分 实施30天北京逮18人
▲陆「袭警罪」3月正式实施,独立成罪可视情节加重处分。(图/CFP)
大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袭警罪」纳入刑法。北京市公安局今(30)日公布实施以来满月的执行成效,共18人因不同方式袭警遭到逮捕。其中,一名邢性男子涉嫌变造车牌,经过拦截点时试图冲撞警车逃逸,随后在优势警力下被拦截,直接送办。
▲北京市公安局逮捕18人,全因袭警罪送办。(图/CFP)
《中国青年报》报导,刑法修正妨害公务罪后,将袭警行为独立成罪,最大原因仍是考虑袭警行为的特别危害性,不再是「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而是增加了加重处罚的条款,即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经过近1个月的实施后,大陆各地陆续公布成果。北京市公安局共逮捕18名暴行轻重不一的犯嫌,包括酒醉闹事辱骂、推挤现场处理员警,在派出所内不配合调查、动手殴打员警及冲撞警车等案例。
此外,「袭警罪」条文独立后,假使民众对于执勤员警采取极端手段攻击,引起路人围观或导致交通堵塞等行为,还会视情节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