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住房租赁条例发布征求意见 出租地下室最高罚50万人币

大陆住房城乡建设部7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shutterstock)

大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日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人民网引述该《征求意见稿》,出租人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室内装修国家有关标准的住房,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出租,或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的话,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个人处1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说明,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租赁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准资讯。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准。

易居研究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这条规定有3个含义。第一是租金指导制度将加快建立,形成地方基准租金的概念。第二透过租金公示制度加快建立,后续各个区域和不同住房都会公布相关租金资讯。

第三则让租金监管制度将加快建立,使得「稳租金」,成为「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后的第四稳。